汗青上,早在一战期间,美国就开端研发单兵火箭筒了。在1918年,戈达德博士就设想出了一款51mm口径,最大射程达到685.8m的火箭筒。但如许兵器刚研收回来,一战就结束了,全部项目都被打入了冷宫。
这时候,在人群边沿,一名阿伯丁实验场的上尉军官说话了:“这款枪榴弹的后坐力对于反坦克枪来讲实在太大了,或许我们能够尝尝用火箭筒来发射它。”
在场美国陆军军官们在旁观了这款枪榴弹的破甲结果演示后,都感觉非常对劲。军器处的巴恩斯少将当即点头,从瑞士人手中买下了这款枪榴弹的发明专利,筹办动手研发一款与之配套的反坦克枪。
以是,在1940年这会儿,各国在见地过德国装甲大水的能力后,都在主动寻觅一款能够让步兵在坦克面前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的兵器。
斯金奈上尉从小就对火箭很感兴趣,1938年来到阿伯丁实验场事情后,他就开端尝试研发和制造火箭筒。固然他目前卖力的这个项目既无资金又无援助,但他还是胜利研收回了一种采取滑膛身管发射,以尾翼稳定的简易肩射火箭筒。只是因为贫乏合适的弹药来考证这款兵器的效能,才迟迟没有获得军方高层的正视。
约翰可不是这么轻易就打退堂鼓的人,“没了斯金奈屠夫,我莫非就得吃带毛猪了不成”。不就是个火箭筒嘛,有啥技术含量。他干脆放弃了“巴祖卡”,筹办一步到位把RPG给弄出来。
回到华盛顿后,他就让雷利去找金奈上尉,想跟班对方手中采办火箭筒的专利。实在约翰大可不必这么焦急,汗青上斯金奈上尉的发明一向到1942年都没有获得任何存眷。
终究,布尔少将对约翰的“游手好闲”实在看不下去了。4月尾,他让杰罗给约翰安排了一件差事,去阿伯丁兵器实验场对瑞典的一款新型兵器的停止考查。就算再不甘心,约翰也只能依依不舍地跟老婆告了别,带着米勒少尉去了马里兰州的哈福德县。
目前的反坦克枪、反坦克炮大多都是依托动能去击穿坦克装甲的。但是这类圆锥形的空心弹药战役部却分歧,他的前端是掏空的,装上了一个锥形的金属罩。战役部爆炸时构成的高温高压使金属罩熔化为流体,以极高的速率打击目标(最高瞬时速率可达万米每秒),以此击穿装甲。
最早的步兵反坦克兵器是反坦克枪。因为当时的坦克装甲很薄,约莫只要6-12mm摆布,口径大一点的枪械完整能够打穿,因而拿“大枪”打坦克就成了很天然的挑选。
最妙的是,如果约翰涉足的是其他军器买卖,必定会碰到本来的市场占有者的抵抗。就算是在飞机制造这类还算新兴的范畴,休斯飞机公司也要面对一大堆的合作者。但是火箭筒市场倒是一块处女地,底子不存在抢别人买卖的题目,也没有其他的合作者。约翰如果现在还不想着插手这弟子意,那他这个本钱家也太分歧格了。
约翰本来对此次考查完整抱着对付了事的态度,但是听了瑞典工程师对这款枪榴弹的先容后,他俄然来了兴趣。无他,后代略微有点军事知识的人都晓得,空心装药战役部在对于装甲防护方面的能力。
但是没想到,斯金奈上尉竟然不肯把专利卖给雷利。启事不是约翰开出的价码太低,而是因为这款火箭筒是军方一个“特别项目”的研讨服从。斯金奈上尉固然是发明者,但专利并不在他本人手里。(直到1963年肯尼迪总统公布了第一份总统专利政策声明,才初次明白表示在履行当局条约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权应尽能够地由承包商保存。此前大部分环境下都是国防部具有专利权,承包商具有免费利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