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模样和现在没有太大的不同,只一眼就能认出,一个是他,另一个就是赵玄戈。
他低头对上戒指出现的蓝光,顿时感到一阵头疼,青涩而稚嫩的对话也回荡在脑海里。
――嗯,这个给你。
因而,他就开端暗中使绊子,就连侃侃都不晓得本身小时候会有这么一段不利的时候。
“你……是不是有甚么事情?”方旭开口,他还想着用爱感化阿飘,当然不会过分冷酷。
不过他阿谁时候年纪小,只晓得巫师的职位在部落里很高,有资格把握每小我的存亡,却不晓得想要成为巫师是不能有亲人爱人,没有自我的。
而赵玄戈却分歧,即便是取了个极有魄力的名字,但倒是自小体弱多病,十指不碰阳春水。
乃至于他还很小就有了喜好方旭的认知,有多喜好呢,比最爱吃的鸡腿还喜好。
只是半晌,烦恼跟着溪流冲刷洁净。
说实话,他开初并不喜好方旭,来由也很简朴,因为方旭确切有些反应慢,他实在不喜好和没脑筋的人交朋友。可熟谙得越久,赵玄戈才发明,有个纯真得如同白纸的朋友也是一件很成心机的事情。
――你喜好侃侃吗?
本来当年的他曾经对赵玄戈许下如许的承诺吗,那么最后为甚么又会变成那样的悲剧,一个守在古墓里百年不见天日,而另一个被当捣蛋物永久不得轮生。
“这本来就是你的。”阿飘笑道,表示方旭戴上戒指。
以是侃侃要嫁给方旭,他是果断分歧意!
可到底还是个孩子,他没有才气窜改父母的决定,内心更是明白本身今后会成为巫师,以是今后不能与人攀亲。
“送你东西。”阿飘展开手掌,只见内里放着一只很小的银戒指,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宝蓝色的石头,精彩小巧,非常都雅。
阿飘连连点头,“还没这么快,如果你焦急……”
――你要娶我?
赵玄戈看着行动笨拙却连续捕获好几条鱼的方旭,嘴角情不自禁扯出一个和顺的笑容,幸亏这鱼比方旭还要笨一些,不然方旭很多难过啊。
当时的他比赵玄戈年长三岁,自小就跟着父母到河边捕鱼,体格也要比同春秋的人壮上很多。
大抵是因为部落内里的人都晓得他最后会成为巫师,以是他从小就没有多少朋友,独一会主动和他来往的人就只要住在隔壁的方旭。
并且就算是见面,他和阿飘也是相对无言的形式,整打整算起来,他也有三天没有开口说过话了。
他们两家住得很近,自小方旭就有了要照顾病强大弟弟的思惟,就连他们家里最好的东西普通都是先给赵玄戈,本身也呆头呆脑的没有甚么妒忌的动机。
但比拟起方旭小时候的浑厚,赵玄戈倒是个从小就内心尽是心机的腹黑,老是能在方旭本身都没有发明的时候就利用到本身想要的东西。
尘封了多年的回想再次呈现在方旭的脑海里,他像是个第三者一样看着两个翠绿的少年坐在河边相送了戒指。
心中尽是烦恼,赵玄戈渐渐在河边踱步,却见到穿戴裤-衩的方旭拿着一把鱼叉在河边捕鱼。
收好了方家的戒指以后,赵玄戈还是有些不放心,谨慎翼翼地开口问着方旭对侃侃的观点。
那年他和赵玄戈还一同住在部落,两家只隔有一排篱笆。
――当然喜好,侃侃是我们的mm啊。
赵玄戈非常对劲听到的这两个字,眼眸也跟着深了几分。
幸亏侃侃也不如何喜好他,反而老是跟他一样,喜好围着方旭转。
只不过阿谁时候,他们两人之间的豪情还没有发酵,即便聪明如赵玄戈,他也不明白逗弄方旭时为何心底会有满足感,也不明白靠近方旭的时候为何心跳会突然地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