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就是逃亡的兵痞子!懒得和普通见地。”蔡秀梅被我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楞劲镇住了,却死要面子活享福,不甘心公开承认本身不对,就势收起了枪,转过了脸,算是下了台阶。
火归火,骂归骂,真让我一枪打死蔡秀梅,还下不去手。不是不敢,也不是不忍心,而是感觉不值。实事求是地说,临阵不听批示,我即便开枪毙了她,即便县大队也拿我毫无体例。回到团部,我把事情的原委照实向团长汇报,充其量背后骂我两句,再踢上一脚。但当着指战员,说不定还会表扬我呢。在疆场上,先斩后奏,这是付与每一个批示员的权力,雷打不动,一丝一毫不含混。明打明地把四五十号兵士往火坑里推,枪毙一个蔡秀梅不为过。如果是团长,二话不说,早就一枪崩了。不过,当时我想,一旦逼急了,我就设法夺下她的枪,让几个兵士把她给绑起来,打完仗再说。一看她怯下阵来,我也就不再计算甚么啦。战事大于国法,小鬼/ 子步步逼近,已是大火上了屋顶,先毁灭鬼子这团大火,才是甲等大事。我把盒子枪一挥,喊:“遵循我摆设,敏捷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