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明珠拜别那天,是秋高气爽的玄月,我才被封为固山贝子,虽是荣宠无穷,但是并不是很畅怀。
而我内心也非常清楚,年后,永琰会即位为帝,一旦他上位,必不肯再如皇上普通重用我,而我,也不会情愿再为永琰的江山冒死。
平生那么长,又那么短,恩爱都来不及,何必华侈工夫去置气?
既然无能为力,我也不再纠结,争夺早些班师,回京陪她。她实在并不想管这个家,不喜热烈与烦琐,我已经决定,等打完了这场仗,就留在都城,帮她打理家业,她便不必劳累。
但愿,她能明白,她好好的活着,便是我最大的心愿……
明珠的笑容,是我此生铭记的最后一个画面……
恐怕她胡涂殉情,我只能尽着最后的力量,写下"为字爱身,千万保重……"
因晴蕙在京反叛,不得已之下,明珠得回京动手打理家属之事。除却兵戈时我不会将她带在身边,其他时候,从不想与她分离。
光荣我有着显赫的职位,才气在她不爱我时,执意娶了她。
她能够觉得札兰泰结婚那天,我醉了酒,在她院中睡了会子,便是酒量不好的表示,殊不知,爷只是装醉想赖在她那儿罢了!
收银的宝珠扫完条码,看向客人微微一笑,
宝珠莫名其妙地收下票据,瞥了一眼,只见上面签着三个字,
杨芳立在一旁,神采比墨汁还沉,看着他磨墨,我交代道:
"是,福爷洪福齐天!吉人自有天相!"
提及札兰泰,我还得感激他,若不是他,只怕明珠还不能明白本身的情意,说实话,永琰对明珠的豪情我实在没法了解,并且很讨厌!
还好,我是她的钥匙,和顺又霸道地翻开了她的心锁。这是我福康安此生,最幸运之事!
当时对她很猎奇,本着不怕死且不要脸的精力,小爷一向对她死缠烂打,才如愿将她娶回家!
只因我内心很清楚,明珠不爱永琰,他只是痴心妄图。而明珠,不过是被云霄的谎话棍骗了,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干系,她对云霄,绝对信赖,但现在,云霄已逝,此事便算罢了,我也不想因为她而与明珠冷淡。
顷刻间,营帐外,天涯仿佛有亮光突现,是甚么……在陨落?
当写到誓约两字时,我的手,已有力量,说好了让她等我,莫非这一回,我真的要失期于她?她若落泪,谁能替她擦拭?
操纵结束,宝珠等候客人具名时,男人俄然抬眸,猎奇地打量着她脖颈之处。
"待我写罢这封信,你收好,我若躲过这劫,就没需求给明珠看,若躲不过……"
有个闲散爵位,陪着明珠,安度余生便可。明珠应当与我不谋而合,她向来都不要求我如何去尽力升官发财,她曾说过,只要每日能瞧见我,即便我在忙公事,她便觉心安。
"你好,一共一千六百八,叨教是刷卡还是现金?"
临上马车前,她的手帕被风吹落,恍若初见那天,一贯怕水的我竟然在初冬十月,鬼使神差地下了河为她捡手帕!
"刷卡。"说着,男人苗条的手指夹着一张信誉卡递向她。
同事仿佛又成了一笔大单,笑呵呵夸奖道:"这位先生对你女朋友实在太好了,买买买最有杀伤力!"
只是没想到,夺了阿玛之命的瘴气,会在某一天缠上我!
――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