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殇补缀好衣服,昂首看到凌玉霜面若桃花的模样,内心一阵心驰神驰。
心疼代替宠溺划过双眸,离殇叹了口气,取过凌玉霜手上的衣服和针线,“还是我来吧!”
但是,这统统已经回不去了,他不想踏入江湖,却不得不身在江湖,不肯争权夺势,却不得不参与江山争夺。
“啊!”又是一声尖叫,凌玉霜又扎到了手指。
闻言,离殇执起凌玉霜的双手一脸歉意地说道:“是我没用才对,不能给你温馨的糊口,要你陪我糊口在这偏僻的处所。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你为我补缀着衣服,扎得鲜血直流,霜儿,是我让你刻苦了。”
“离殇,你返来了!”
“陌云!”伴跟着这呼喊声,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掀帘走了出去。
“哇,离殇,你好短长,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竟然会补缀,还缝的这么好。”凌玉霜惊奇地喊道,话里透着满满的佩服。
看出离殇的心疼,凌玉霜赶紧将手指从离殇的手中撤了返来,板着脸说道:“我堂堂云烟城蓝银掌柜,甚么事情没见过,再毒手的事我都能一一化解,我就不信了,戋戋一件衣服还能再三难倒我!”
凌玉霜则沉浸在离殇的那句情话中,而忘了本身想要夺回衣服持续奋战的动机。
“好了,好了,不笑了!”
说完,凌玉霜伸手过来想要夺回衣服,但是被离殇躲开而未能胜利。
凌玉霜摇了点头,说道:“这里挺好的,一望无边的草原,天高云淡,不但风景夸姣,氛围还很清爽,并且这里的人们俭朴仁慈、热忱风雅,没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糊口在这里是一件很幸运的事。策马奔腾,天上人间,对酒当歌,人生多少。”
春季,冰雪熔化,万物复苏,东风轻洒,草儿抽芽,一望无边的草原上,白蘑菇般的毡帐装点在绿草如茵的草原上,格外的夺目。牧羊人动听的歌声在草原上回荡,成群的牛羊像天上的片片白云飘落大地,真是美景如画呀!
将手指从嘴边移开一看,手指上的血已止住了,但是上面的几个针孔模糊可见,离殇眼神一黯,内心出现一阵心疼。
“还是我来吧,我可不想再听到尖叫声,内里的人不晓得的还觉得我在对你大打脱手,我更不想看到你满手鲜血,那样我但是会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