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出了衣服专卖店往前走,正筹办前去鞋店,俄然闻声前面有些吵嚷的声音,也没如何在乎,很快,就瞥见前面有个年青的男人,一只手内里拿着一个密斯提包,另一只手攥着一把匕首,像疯子一样挥动着,直愣愣的往前冲,路边的人见了,内里躲他远远的,如果无缘无端被扎一下,多冤的慌啊!
售货员笑了笑,明显不会信赖欧阳锋是住雪山上的,以是说这年初说实话是不会被人信赖的,反而有些谎话别人倒是坚信不疑。
当然了,看呆的不止那些大叔控,欧阳锋本身也是目瞪口呆,大街上来交常常的汽车,路边的大型告白屏,乃至是无处不在的红路灯都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从陈浩的地点的库房到城内里,路可不近,靠走起码得走四非常钟,并且这处所很偏僻,连个出租车都没有,平时陈浩进城都是骑着一部小电瓶车,但是现在多了欧阳锋这个大块头,电瓶车明显是骑不了了,那就只能走路了。
要不说人靠衣装呢,陈浩的这一身衣服一穿,欧阳锋顿时从一个豪气勃勃的枭雄变成了领居家的二大爷,就是这二大爷的肌肉有点壮,挺唬人的。
指着一旁停靠在路边的汽车,欧阳锋问陈浩:“这是甚么?”
本来睡觉之前就没吃太饱,一大朝晨又被贞子这么一吓,更饿了。
陈浩看在眼里,内心暗笑,这小偷还真有胆量,这叫甚么?这叫他杀式的冲锋啊,这叫悍不畏死的大恐惧精力啊,这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最好表现啊!
“得了吧,就你这身板,普通人谁敢惹你啊,对了,你手里这玩意得放家里,带出去非得被人当神经病不成,至于衣服……你尝尝我的能不能穿吧。”
四非常钟的路,陈浩走的是气喘吁吁,倒是欧阳锋,穿戴人字拖,看上去走的不快,却老是只掉队于陈浩一步,比及了城里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
翻出一件好久没穿的体恤递给欧阳锋,还好陈浩固然长得瘦,但是身高足有一米八,这衣服好说歹说是套上去了,不过却被欧阳锋的肌肉撑的鼓鼓的,一看就特有力感。
“没有,我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妖都忘了。”
如果这个小偷不去招惹欧阳锋,欧阳锋也必定懒得去见义勇为,开甚么打趣,他又不是洪七公。
“那就尝尝吧。”
至于裤子和鞋子实在是没有合适欧阳锋的了,无法之下只能给了他一条夏天穿的大花裤衩子和一双人字拖。
这套衣服花了陈浩两千多软妹币,足足是陈浩大半个月的人为,但是陈浩一点没心疼,之前在家给欧阳锋换衣服的时候,陈浩就发明欧阳锋的身上带着好几锭金元宝,换成钱,充足买几十套这类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