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别的,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固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于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植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朴的。
以是向坤没有遭到任何打搅,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因为他俄然发明,本身在夜里的视觉才气呈现了大幅的晋升或者说变异。
向坤本来的筹算是早晨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肯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早晨到四周的镇上找个旅店或旅店歇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刮。
不过此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倒是充足了。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倒不是说用夜视形式就看不清,但有些陈迹,还是需求色采辩白才气,在强光下更轻易看出细节来。
但这形式下看到的风景,又和普通环境的分歧,因为没有色采,全部天下就像吵嘴构成,或者切当地说,应当是分歧程度的明、暗构成,但这类形式,却能够让他很清楚地判定正在挪动的物体以及间隔。
如果是田野保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点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根基的必备品都没有。
以是到了处所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归去了。
而有了这个才气,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才气,很多事情就不是必必要白日才气做了。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必然会感觉很吃惊,不但吃惊于那秃顶的奔驰速率、从那么高的处所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竟然赤着双脚。
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早晨八点多了。
获得的成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甚么辨别。
向坤从树高低来后,拿脱手机,调出舆图APP,在上面察看起这村庄周边的环境。
这个秃顶天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路程回家了。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练习、影响变异方向的启事,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这已经不是简朴的视觉晋升了,这是完整地多了一种新的形式。
一个月的时候,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逝,但爪印却仍然残留。
他看过质料,猫途鹰的夜视才气但是非常强的。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绝壁壁上的一个岩洞。
第四十六章入山
他也没有在四周多留,没有先找处所歇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在光芒微小的时候,他能够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形式下,就仿佛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本来已经暗淡的环境,会刹时变得清楚非常,乃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楚。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风景,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影象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萍踪和栖息地,寻觅它留下的任何陈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