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 第四十一章 追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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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庞大的身材跟着他的挪动而微微调剂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况,随时能够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能够直接飞走。

以是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很明显,它的规复速率固然比不上向坤,但一样也远超其他植物。

第四十一章追猎

普通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好谋定而后动,先做好筹办,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光临头没时候再做筹办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定夺。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昂首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固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晓得,那只猫头鹰就在那边。

因而向坤冒出个设法,或许……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分开身材后,就变成了粉末消逝在氛围里了?

他并不以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乃至那只死老鼠,都应当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出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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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端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固然只要十几秒,但两边都伤得极其惨烈,流了很多的血,以是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比来的间隔里,最合适它藏匿、规复的处所。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才气,也没有豢养、研讨的处所。真的找到猫头鹰后,必定是一场没法留手的搏杀。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明那只死老鼠的处所。

但向坤之前分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几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现在天然没时候去筹办甚么兵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轻易产生曲解,带来不需求的费事。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必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停止呼应的研讨和察看,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启事,找到引发变异的身分。

但那猫头鹰能飞……

如果带着东西,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役力、杀伤性有很大晋升。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当是最轻易的。

很明显,当向坤肯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发觉到了他的到来。

如果能够的话,向坤乃至但愿能活捉那只巨型猫头鹰。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长久搏杀,实在只要很短的十几秒钟,他根基上能够肯定,如果拖到空中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减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肯定,本身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规复,多久能规复,临时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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