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成一条狗 > 211.我叫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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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笑,悄悄的亲吻一下相互,现场披收回无尽的甜美,很快的,男人带着公文包,坐上车子分开了。

我叫欢欢,是条狗,哦不,精确的说,是一条柴犬。

有甚么好恋慕的?

问我为甚么不咬它?

当然是我的仆人给我起的名字了!

变成人多累啊!

哦天啊,隔得老远就能闻到那家伙身上的汗臭味,我可不想啃一嘴泥归去!

值得一提的是,固然我只是一条小小的柴犬,但我的气力但是很强的,记得有一次,姐弟两个带我去内里漫步,途中碰到一条凶暴的大狗,它仿佛因为看到同类而感到镇静,从仆人的身边溜走,跑到我身边。

嗯......我住在一个别墅里,别墅内,有一对年青的佳耦,另有一对刚上小学的姐弟,我也不晓得谁才是我的仆人,或者说,他们都算是我的仆人。

我听到别墅里,佳耦们的说话。

那大狗留着口水,牙齿锋利,把我的两个小仆人吓坏了,可却谁都没有分开,特别是弟弟,固然身材颤抖,可还是伸开双臂拦在我和姐姐的面前,奶声奶气的说道:“不准欺负我的姐姐和我的宠物!”

问我恋慕他们的糊口吗?

我毫不踌躇的就会坐下。

我的仆人是谁?

当然不恋慕。

丈夫说:“我比来有些忙,能够会有一段时候不能回家,如果这个条约谈下来了,我的公司就会更进一步。”

我非常打动,毕竟身为宠物,应当主动站出来庇护仆人才对,而不是被仆人庇护,因而我也效仿大狗的模样呲牙咧嘴的,对它收回威胁的呼啸。

而实际却完整相反,就算弟弟比姐姐高,可常日里,弟弟很害怕姐姐,只如果姐姐说的,他都唯唯诺诺的表示顺服。

我的气力,就是这么强!

又要有很强的进取心,又要有甚么虚荣心耻辱心,混得好的人能够标新创新,混不好的人只能随波逐流,并且不管混得好混不好,都要有本身的孩子,这些孩子从小就要被家里寄予厚望,但愿他们能够成为有效的人才......

也不晓得是我糊口的环境太好还是本身过分聪明,相对于其他的狗来讲,我老是有一种优胜感。

再看我,我就分歧了,别说这些最根基的小事,就连一些高难度的东西我都能够把握!

丈夫笑道:“你不想被别人说,可我却想被人说阿谁早上起来头发乱糟糟,脸没洗牙没刷但不管如何看还是标致的女人是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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