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
威玛猎犬动了,我紧跟着也动了。
虽说我的仆人将我臭骂了一顿,并且罚我一周都不能吃好吃的,可我看着金毛看向我时眼里异化的崇拜,感觉这统统都值了!
实在金毛那边也在烤肉,我送给它的这片肉对它来讲,只是微不敷道的,连礼品都不必然算得上的东西,但它却表示出很高兴的模样,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毛发。
但就在这时,又有一条公狗走了过来,仿佛也是被金毛披发的气味所吸引。
这家伙那么蠢,我可不想扳连到我的后代!
甚么,你觉得那条哈士奇是公的?
就算我的后代智商不如我,也不能像她那么蠢!
以我的第一视角给大师报告我的故事,可还听的风俗?
我抱负中的另一半,不但要长相标致,还要聪明过人!
但是最吸引我的,并非是他们带来的美食,也不是烤肉时候披发的香味,而是一户人家带来的一条狗。
或许是比来比较风行野餐吧,除了仆人以外,我还看到四五户人家带着长幼,在这公园内,有说有笑的会餐。
正所谓,承认一小我,始于颜值,陷于才调,忠于品德,这句话放在狗身上,也是一样的!
信赖通过上一章,大师都对我并不陌生,晓得我现在糊口的很好,有吃又喝,每天都能睡个懒觉。
这条狗的种类是卡南犬,身高比威玛猎犬稍稍矮了一些,有一身红色的毛发,尾巴和屁股相连的处所带着一点点不是很较着的黄色。
固然有些害臊,但我还是要说,我能够是爱上它了。
我喜好甚么范例呢?
嘛,就算听得不风俗,也请大师姑息姑息,毕竟我身为一条狗,一条柴犬,只是比大多数的狗聪明一些罢了,还远远达不到人类的水准。
我的仆人早就重视到了我的行动,但却没有禁止,还因为我,和金毛的仆人扳话在了一起。
No no no,它但是一条货真价实的母狗,并且长相非常合适我的审美,但我还是没有选它。
仆人家四周的确有几只长得不错的狗,比如隔壁的那条哈士奇。
我庇护了金毛!
金毛却仿佛很惊骇我们两个打起来,不断的收回呼啸,想让我后退。
这家伙比我和金毛都高,有着一身鼠灰色的短毛,看起来就很不好惹,呈现时,乃至都不看我一眼,径直朝我的老婆,哦,也就是金毛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