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三八 > 第1章 亲梅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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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special。

为了这一天,小麦兜尽力啊尽力啊,想尽了各种体例,都找不到体例爬到树杈上去。

我在红绿灯下翻看了一遍杂志,抬开端时便瞧见这么一只“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诽:这狗如何这么像于沁黎?

我不确信这个传说,皱了眉头就去问老爸。

有着以上的三点,是神也会信赖,我和于沁黎的仇深似海,海枯石烂。

小麦兜工伤了,而始作俑者―于小兔,正拿着木锯在锯第二棵梧桐树,隽誉其曰城环扶植。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仆人是于沁黎。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谋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统统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但是,老爸对于爸的满腔仇恨,我却从小就感遭到了。

我拍拍老爸丰富的肩膀,安抚道:“输在起跑线上有甚么干系,勿用脏话,重视风采。”

她是阿谁大师围坐在课堂里看爱情行动片,别人满脸的惊奇&镇静&猎奇,她却皱着眉头号令低俗的本性女。

狗仆人嘴缝里透出一句话:“这是卷毛比熊犬,普通人买不起。”

狗仆人,哦,不,狗保母惊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开口:“是方,方蜜斯。。”

老妈文艺甲士出世,做个行长,本来很引觉得荣。

报刊亭的敬业大妈一面捣鼓她的附加财产―茶叶蛋,一面向我剧透:“这期不错,内里有一篇讲了一个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后嫁给了真爱。”

老爸端着茶杯往桌上一扣,大声驳斥道:“传说个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妈和她妈为了抢张床位,在病院里从妇产科一向打到精力科。”

路人甲巴结得“哦“了一声,蹲下身摸了摸这卷毛比熊犬的头,又扬声道:“是的哎,瞧着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样,这毛多有韧性和光芒啊。”

我无法“哦”了一声,回身走人时,可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当然,人们胜利得看到了小麦兜承载秋千,从十米外的高台一跃而下,天外飞仙般得跳出世人视野。

自此,老妈活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憋火憋得垂垂得向烧饼脸靠齐。

传说,我和于沁黎是同一天出世。那天是好天,另有着万丈高的太阳。

在悠远悠远的N市,有一个植物园。植物园里有一个叫方宝宝的小麦兜,他从小到大独一的胡想就是爬到高高的梧桐树杈上――放一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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