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后的兵士扬起刀,俄然有人叫道:“且慢!”
李昂情急之下,扔下拐杖伏下身,双手并用,冒死的往山上爬,小叮当跟在他身边不竭的嚎叫着,急不成耐,但却没有扔下他单独逃窜。
“成都人?,某看你清楚是吐蕃特工。”那大胡子目中凶光一闪,沉喝道:“来人,推下去斩了!”
考虑到他们是边军,不是杵作,也不是收尸人,当场把尸身埋葬能够了解,可为他们舍近求远,把尸身搬到不起眼的山沟里埋掉呢?这如何看如何象是在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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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胡子望动部下递上来的金银和扳指,那双铜铃大眼顿时精光大盛。他接过玉扳指看了看,顺手就往本身怀里塞,然后细心打量着那把金刀。
李昂的速率已经非普通人可比,但因为离山上的树林已有近两百米远,逃到一半那支马队已经快达到,滚滚的黄尘飞扬着,速率惊人,李昂有些绝望,大呼道:“小叮当,快跑!别管我,你快跑!快跑!.........嗷!!”
他走遍了全部山坡,也没找到一个活口,每个死者身上都是血淋淋的,很多人都是被斩断了头颅。
金刀除了柄和鞘是纯金打造的外,还镶嵌着一颗颗红蓝宝石,可谓是代价连城。出鞘以后,刀身寒光活动,寒气逼人。
此时一个兵士打马而来,向那满脸大胡子的军士禀报:“吴队正,都检察过了,没有活口,全都是死于箭矢和马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