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围攻一个贩毒团伙,狠恶的战役中,他和几个战友和军队离开了,被一伙毒贩包抄,等文墨宇赶到的时候,已经捐躯了。
“这不是清竹居阿谁小伴计吗?你咋过来啦?”王大娘看到文墨宇,一愣,走了过来。
清竹居就在面前,文墨宇看着内里繁忙的叶怜清,俄然就想通了,去他的战役,也去他的身份,宿世他和天争斗抢命,已经够累了,既然上天给了他一次机遇重新活一回,那就听天由命一回吧,目前他最首要的事情,就是好好享用在这里的糊口,好好保护这个让本身第一次心动的女人。
“嗨呀,你说这事啊,叶大夫明天来过了你如何还跑这一趟,无妨事无妨事。”王大娘摆摆手,坐到了中间的小板凳上,拿起一个菜头就开端切。
“那,那你不能奉告我娘,我就给你。”小孩有点顾忌挨骂,提出前提。
这步地吓得文墨宇连连后退,一咬牙,低头报歉道:“王大娘,我错了,我不该宰了你家的鸡,等我有了人为必定把鸡钱给你送过来。”
都说好男不从戎,男人一旦参军,那就是把命和芳华都给了这个国度,文墨宇晓得,就算是战役的二十一世纪,也不免会有一些国度之间的争斗,更何况在如许的当代呢?
竹屋房间的安排大抵不异,只是墙上多了些许笔迹清秀的书画和一股淡淡的香味,文墨宇找出了叶怜清保藏起来的花瓶碎片,嘿嘿一笑,也不晓得藏着甚么心机。
“奥,那大弟弟,你在玩甚么?”
“小弟弟,你在玩甚么?”
文墨宇见这一幕,才松开一口气,放下了心,提起手中的药材说:“这是清儿让我过来给你儿子的药材。”
“我,我不小,娘说我已经长大了。”
文墨宇忍住笑意,点了点头。
文墨宇翻找着一个个尸身,找到了奄奄一息的他,他最后撑着一口气,把一个小女孩的照片给了文墨宇,叮咛他,必然要把他做的那些风铃给他女儿,她最喜好风铃的声音了。
“哎呦呦,瞧我这记性,还让你多跑一趟,来来来,喝杯茶水歇会。”王大娘恍然大悟道,讲着本身一会下地一会倒腾鸡食也是忙胡涂了,前次的药吃完了都忘了拿。
文墨宇无语一把,这甚么破小孩,天真敬爱呢?童趣天真呢?但转眼想到那样东西,文墨宇挤出笑容上前,那模样,活像一个要拐卖儿童的好人。
what???光棍???不是变小狗吗???
战友们常常笑他娘,戏称他为风铃兵,他憨笑一声,也不在乎。
“小…呃,大弟弟啊,哥哥给你五个铜板买糖吃,你卖几个小铁珠给我好不好?”文墨宇等候的看着他,小孩的神采很纠结,但是天真的大眼睛早就把他的嘴馋给出售了。
“拉勾?”
前几日一个病患发了癔症,发疯时颠覆了桌椅打碎了一个花瓶,叶怜清没说甚么,文墨宇却清楚的捕获到她脸上的心疼,这清竹居的一草一木都是她的师父留下来的,她极力保持着这里的统统,可有些不测,不是人力能够禁止的。
“那我们拉勾。”
文墨宇很有做贼……咳咳咳,做功德的潜质,趁着叶怜清还在给医患看病,他偷偷摸摸…呃,光亮正大的进了叶怜清的房间。
谁说小孩不懂事?谁说小孩智商低?谁说小孩好骗?文墨宇隔空就是一个煤气罐!
文墨宇有点哭笑不得,还是点了点头,看着这小屁孩乐颠乐颠的分开,他也回了清竹居。
“拉钩吊颈,一百年不准变,谁变谁打光棍。”
心机有些庞大的分开了王大娘家,文墨宇问着本身,故乡之乐固然安闲,但是,他真的能对这个天下正在产生的事情视而不见吗?他不喜好战役,更不喜好杀人,宿世是为了保存而无可何如,这辈子,他有挑选,但是这具身材的身份,有些事情,必定是没法置身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