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曹夫子 > 第十一章 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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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母亲真的不会吗?有一天,我明显瞥见你写字了。”

“曹哥哥,刚才刘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刘叔打得满天飞哎”

而曹耀却用了不到一年的时候就完成了这项任务,这让李倩极度震惊。

曹耀本年五岁了,他感觉他因该能够做更多的事情,起码能够教村里的孩子们读誊写字了,因为在他看来,读誊写字是人所需求的,也是一种处于孩子心态的好玩。

不过当代社会比较认同的观点就是,懒人才是科技生长的动力,因为有了懒人,马车才可变成汽车,因为有了懒人,才会有飞机,因为懒,人们才会去借助东西。

当然,研讨的同时趁便赚一点钱来保持家里,来造福于村里,让统统村里的孩子都能上学,这是一件巨大的盛事。

曹耀并没有放弃这个打算,因为他感觉让去村的孩子们读书是一次应战,一次颠覆现现在人们天下观的东西。而曹耀就是喜好应战。

曹勇俄然又感觉不该该去思疑他,毕竟,他们早已不是甚么陌生人,而是即便全天下都叛变你,你却义无反顾的站在她身边,庇护她的男人。

“一个梨罢了,有需求那么欢畅么。”

时候仓促,留下了大槐树的年轮,落下了化作春泥而护花的树叶,挥洒了淋淋尽至的汗水,怠倦了来往茫茫的人们。

“是啊,这还算是大的了,市里买的能够还没那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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