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云的吃相比拟叶峰来讲,要斯文很多。以是,他的速率也要呼应的慢很多。是以,他还没啃完一只猪蹄,叶峰已经啃完三只猪蹄了。
等赤云终究啃完手中猪蹄的时候,桌上的野猪已经消逝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叶峰跟前上的一堆骨头。
叶峰先跟赤云客气两句,然后扯下一条野猪腿,张口就啃了起来。几百年来,第一次吃到东西,叶峰欢畅的眼泪都将近流出来了。
而堆栈掌柜便是收买猎物最多的人,毕竟他是做堆栈买卖的。
“几百年吧。”
并且,这小镇里的屋子,大多都是石头建的。并且它们的款式还不尽不异,一点也不像叶峰宿世所看到的那些古镇,从镇头到镇尾,一起看下去,屋子就像是复制粘贴的一样。
“这位客长,不美意义,本店已经没有多余的植物。就连下蛋的鸡也被宰了。”
这不是狗,这是狼。当然,没有毛的狼和没有毛的狗看起来都差未几,毕竟它们但是亲戚啊。
修道者,即便是最穷的修道者,都比这个小镇里最有钱的大富豪有钱的多。
而这时,桌上已经摆上了一条烤狗。烤狗?不是说野味吗,如何狗也成为野味了?
跑了这么久的路,他的身上不但尽是汗水,他的身上还沾有很多的野猪血。之前,他也只是简朴的用紫云的手帕擦掉了脸上的血罢了,至于别的处所的,他还没有擦掉。这些血沾在身上,加上汗液,实在是让他很不舒畅。
桌上的植物一只接一只的消逝,而叶峰面前地上的骨头已经堆到了人高。但是,叶峰的速率一点也没有减慢,他还是还是摆布开弓,嘴里一刻也没有闲着。
一听有吃的,叶峰的口水忍不住流了下来,毕竟他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吃东西了。固然,叶峰擦口水的速率很快,但是还是被赤云发觉到了。以是,赤云很见机的大手一挥,让掌柜将他们店里最好的菜都摆上来,特别是肉食。毕竟他们跑了一天,需求弥补体力。
在离树林二十里远的处所是一个小盆地,这里有一小我族小镇。叶峰他们明天的目标,就是这小我族小镇了。
堆栈掌柜很欢畅,因为他好久没有碰到这类大主顾了。固然面前的这些人一个个看起来蓬头垢面的,但是从他们的脱手环境来看,都是有钱人。并且,见多识广的掌柜一看,就晓得对方是修道者。因为浅显人的身上如何能够带着会那么大的银子到处跑呢。
这个天下的人真是幸运,随便占街摆摊,也不怕有城管会俄然跳出来一通打砸抢。
“如许啊,那明天就先吃到这吧。”
这个小镇的四周不远处就是山林而这些山林下住着很多猎户,猎户们猎取的植物终究除了一小部分他们要留下来吃外,很大一部分都会被卖到小镇里。
这是叶峰第一次见到这个天下的城镇,他尽是猎奇的察看着四周的统统。
如果他们持续如许胡乱飙车的话,即便吓不到这些见惯了空中飞人的凡人,但是如果技术不好撞到他们的话,那可就不好了。毕竟这荒山田野的,医药费定然很多。
这个小镇跟他宿世所见的那些古镇没法比,因为那些古镇除了名字是当代的外,别的东西每一样是当代的。
二十里的间隔对于叶峰他们来讲,只需求半个小时的时候就到了。毕竟他们但是修道者,放在后代不管如何说也是有车一族。
管它是狼是狗,只要能吃就行了。叶峰抬起手就扯下一条腿,然后吭哧吭哧的就啃了起来。而赤云呢?在啃完一条野猪腿后,肚子也差未几填饱了。以是,他现在就悄悄的看着叶峰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