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筴:火筴一名箸,若常用者圆直一尺三寸,顶平截,无葱台勾锁之属,以铁或熟铜制之。
夹:夹以小青竹为之,长一尺二寸,令一寸有节,节已上剖之,以炙茶也。彼竹之筱津润于火,假其香洁以益茶味,恐非林谷间莫之致。或用精铁熟铜之类,取其久也。
罗合:罗末以合盖贮之,以则置合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纱绢衣之,其合以竹节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盖一寸,底二寸,口径四寸。
鍑:鍑以生铁为之,古人有业冶者所谓急铁。其铁以耕刀之趄炼而铸之,内摸土而外摸沙土。滑于内,易其摩涤;沙涩于外,吸其炎焰。方其耳,以正令也;广其缘,以务远也;长其脐,以守中也。脐长则沸中,沸中则末易扬,末易扬则其味淳也。洪州以瓷为之,莱州以石为之,瓷与石皆雅器也,性非坚固,难可耐久。用银为之,至洁,但涉于侈丽。雅则雅矣,洁亦洁矣,若用之恒而卒归于银也。
涤方:涤方以贮涤洗之余,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
水方:水方以椆木、槐、楸、梓等合之,其里并外缝漆之,受一斗。
筥:筥以竹织之,高一尺二寸,径阔七寸,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织之六出,固眼其底,盖若利箧口铄之。
畚:畚以白蒲卷而编之,可贮碗十枚。或用筥,其纸帕,以剡纸夹缝令方,亦十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