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有请柬。”
那菱唇桃花瓣似的一开一合,“今个儿但是入冬了呢,”她抬手掩了掩嘴,困意满满的打了个哈欠,“怎的这会儿还会有人送请柬来。”说着,有些腻烦的朝着少女招了招手,少女生硬着身子自怀里取出了条素锦帕子,那手帕上还模糊能瞧见些许墨迹。
序章
日子久了,镇子上的人也风俗了忘茶家奇奇特怪的端方,更风俗了时不时有皇城来的权贵呈现在镇上,来拜访忘茶的店东。而常常有客人来拜访,便能瞥见一个身着白袍的少女出入,虽看不清面庞,却吸引了很多镇上的繁华后辈,更有甚者,日日给忘茶的店东送请柬,只为求见店东一眼。
女人飞速的略了遍锦帕上的字,又昂首看了眼呆立在一旁有如坐定了的少女,撇了撇嘴,还道是甚么风趣的事情,竟只是这般小事还来找我。
镇子不算冷僻,不过极少有外村夫来,偶尔有路过的也都是向着皇城去。就是这么个处所,前些日子搬来了家茶店。
乌翠的长发被松松绾了个髻置于脑后,倒不知是头上那剑似的钗子过分沉重,抑或是束发的人本就未曾用心,额边大半的发丝就这么披垂下来垂在了两颊旁,映托着巴掌大的面庞,如同白玉砥砺出来的般温和。
提及子书家,昨个儿是他们家的大蜜斯子书海云结婚的日子,说是结婚,实在是他们家的管家方修之之子方旻入赘进这子书家。
女人,那天然是个女的,一个未出阁的女人家开了这么家茶店?倒是希奇,可更希奇的另有呢。
实在吧,不知该算是老天庇佑抑或是老天开眼?子书海云之以是能与那方旻结婚满是因着她那孱羸的身子。海云蜜斯曾在七年前不慎跌进了自家的池子里头,因施救过晚,导致她长年缠绵病榻,而这婚事,天然也是她向那子书老爷苦苦求来的。
细心看那五官,倒是不甚邃密,不过清秀二字便可带过,倒是让人不由有些感慨莫不是华侈了这一身的好根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