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笙虽是女子,但是脾气坚固,比男人也不输。
偶然候,他乃至能够在她身上看出一份禅意,一度让他有了送她一串佛珠的打动,仿佛统统的喧闹与不悦,在她这里都是云淡风轻,即便心中烦躁不堪,只要能看着她,守在她身边,心静如水也并驳诘事。
林长庚晓得他家阿笙脸皮薄了些,也不想着从阿笙嘴里听到更多好听的话,只是常常瞥见戴着一身羊脂玉金饰的她时,总要被她骂上一句笑得像个傻瓜。
林长庚内心暗叹,能和阿笙在一起,就是傻也值得。
都城东边的城郊有一片碧绿的竹林,环境清幽。
转了一圈,她点点头,回到林长庚身边。
“我总模糊感觉,此次来了都城,或许是件功德,之前的陈年旧账或许此次便能够解开了,然后我就又是悄悄松松的一小我。”
“我帮你。阿笙,我总会帮你。”他低下头,和沈筠笙额头抵着额头的挨着。
听出了她语气中的打趣,林长庚更加放心,只要她不在乎他就没甚么好担忧的了,伸手勾了勾她头发上的羊脂玉簪子,越看越欢乐,“归正安南王已经同意我们在一起了,你住在我的别院也没甚么,对不对?”
沈筠笙内心对他的话不置一词,但这羊脂玉倒是自戴上了身便再未摘下来过。
“……嗯,这儿虽是我的别院,但环境清幽,我想着阿笙住在这里,每日凌晨展开眼便能瞥见窗外修竹,定然表情镇静。”林长庚犹踌躇豫,话里的底气也弱了几分。
她巴望快欢愉活的过日子,但是身上却背负了如许一件事,压着她的喜乐,只余哀怒。
林长庚放下茶盏瞅了瞅她,见她面色淡淡,辨不出悲喜,只好腆着脸凑到她身边,口中说道:“另有,我和阿笙都住在这里,阔别都城那些人那些事,岂不是很好?”
如果能如许抱着她一辈子,人生足矣。
沈筠笙冷静地笑,但看着他可贵一见心虚的模样,忍不住就想逗逗他,面上仍淡淡地说道:“你说的处所就是这儿?”
“可你会疼。”林长庚苗条的手指划过沈筠笙的眉眼,“我也会疼。”
沈筠笙坐了一起的马车,此时的确累了,也不管他在本身头上的小行动,只靠在他身上闭着眼睛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