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他风俗追新书看,因为那样一下便能够看完了,至于那些完本的,一百万字的还好,一二天就看完了,那些几百万字,余王至心是伤不起,而彩王情圣起码另有五百万字。
从卫生间出来后,余王肚子就没消停过,刚才的欣喜肚子不饿了,又变成了惊吓,肚子又出了题目,不消闹着进,现在又闹着出了。
又是反复了一天,白日去了一趟彩票站,收成了一万多后,余王就草草的回了家,逛了一会某宝,又开端了码字大业。
“为甚么老天如许对我。”
“又装起B了。”
“舒畅。”
余王拍着肚子道,很快他就晓得饥饿如山倒的感受是多么的激烈。
“二十天啊!还要二十天赋气码完。”
“这小子比我还拉风,真是欠揍。”
“可惜就是题材有点冷门,估计也只能小火一把,赚不了多少钱。”
“该死,早晓得就买条记本了,不可,快喷出来了。”
彩王情圣这本小说,最多也就一本佳构都会文,算不上神书,实在也没不足王设想中那么都雅,不过对他来讲却有其他小说没法给他的代入感,再加上他有一个风俗,看小说非要一口气看完,才会如许猖獗。
余王不由的感慨,活动了一下有点酸痛的双手,俄然感受本身的支出值得了,固然只是照着誊写码字,可还是破钞他很多的时候和精力,不管有没人,他都会持续写下去。
“这是我写的吗?”
“真的值得吗?我但是日薪过五万的人,当个写手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码了一早晨的字,余王感受本身一念通达,仿佛又回到曾经豪情燃烧的光阴,他从未想过码字也能这么爽。
余王开端打起了哈欠,打盹来了,他又要做梦了。
“这家伙的目光也太高了吧!就连我的几个女神都看不上。”
从一天几万字,到一天十万多字,只用了一天的时候,为了看小说,余王也拼了,他最大的上风就是不消睡觉,即便如许他还是不是很对劲,内心还在抱怨快递如何这么费事,为甚么不一个时候一起送到,他也没时候赏识和盘完他的那些宝贝了,有些乃至连包箱都没有拆。
一个小时上了五次厕所,完整打击了余王码字的豪情,此时他已经有了三十章的存稿,九万多字,但是离完本还远着咧!
余王自言自语了一早晨,从写小说变成了看小说,他不是第一个,但绝对是第一个为了看小说,彻夜码字的家伙。
快递一个接着一个,最让余王欣喜不是蜜蜡文玩宝石甚么的,而是在某宝超市买的零食生果到了。
吃饱喝足后,余王又在某宝上买了一大堆吃的,因为这几天他都没表情出门了,那怕是去彩票站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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