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笑笑,一手挽一只手提袋,站到了走道上。

他头上有那么大的两个加黑粗体字【渣男】呢,她可不瞎。

“扑通”一声摔了个狗□□后,那肥大的男人活力地抹了一抹脸上的灰尘,凶神恶煞地对离歌怒骂,“他奶奶的,你是那里来的野狗,也敢挡老子的路?!”

她欣喜地笑了笑,伸手摸到身后的书包。

她正想把行李放在安然的处所,却见一个银发的老迈爷一脸驯良地看向她,“重生吧?出甚么事儿了,看你急的,是不是要帮手?”

另有一行小字紧跟厥后:【作案中】。

看来今后周末的时候,还能回家看看本身的父母。

路上来去自如的高年级门生模样的人,也几近没有女生。

离歌在可骇小说中的最后一次经历,是被蠢作者逼着走进有多量恶鬼居住的林间诊所——只为了捡一只地摊货耳环。

她拿了钱包,拆开薄荷糖。

这么快就到站了。

离歌惊奇地差点把嘴里的薄荷糖吐出来。

离歌停下脚步,“我不是重生,我是来打工的。”

a市离她家s市,也就两个小时的火车车程。

搞得她在探险队内里分缘很差,除了具有配角光环如何都不死的男主,底子没有人情愿和她组队。

她——离歌,醒来之前还在保存环境卑劣的可骇小说中挣扎,与各路门派的痴魂怨鬼打交道,即便她底子不想招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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