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缓缓地停了下来,离歌也已站到了车门前,车门开启后,她提着两个手提包往外走。

那男生不肯断念,还是追上来,“喂!同窗,我看你长得很像大一重生,我也是啊,你是哪个黉舍的?说不定我们是同一个黉舍呢。就算不是,也有能够顺道,要不我们一起去黉舍吧。”

列车前侧,小喇叭开端提示:

超等探案体系:【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帮助查明案件本相,抓捕犯法真凶的体系。】

再转头看身后的车站里的每一小我,离歌的眼中,几近每小我头上都顶着几个字。

又剥了一粒薄荷糖入口,离歌点了体味超等探案体系。

她再展开眼睛的时候,就坐在这列火车上了。

他头上有那么大的两个加黑粗体字【渣男】呢,她可不瞎。

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水,她又沉着下来了。

她拿了钱包,拆开薄荷糖。

“幸运的日子终究来到了。”

而大多数人,顶着的只是【浅显】两个字。

因而笑着走开,深藏功与名。

她欣喜地笑了笑,伸手摸到身后的书包。

搞得她在探险队内里分缘很差,除了具有配角光环如何都不死的男主,底子没有人情愿和她组队。

比如一个靠在火车出口处的围墙边,穿一双艳红色便宜高跟鞋的中年女人,头上的三个黑字是:【拉皮条】。

书包内里东西未几,一只钱包,几包餐巾纸,另有路上吃的薄荷糖。

她——离歌,醒来之前还在保存环境卑劣的可骇小说中挣扎,与各路门派的痴魂怨鬼打交道,即便她底子不想招惹他们。

她晓得除了这个书包,属于她的东西,另有架子上的两个手提包。

离歌在可骇小说中的最后一次经历,是被蠢作者逼着走进有多量恶鬼居住的林间诊所——只为了捡一只地摊货耳环。

身边要在a市站下车的搭客都起来清算行李了,离歌也站起来,伸长了手,只稍稍一勾,就稳稳地拿住了两个巨大非常的手提袋——看得她身侧乌黑皮肤的男生目瞪口呆。

才1天?!

离歌想起本身在可骇小说里的时候,几次想分开阿谁艺高人胆小的探险队回到都会,却常常被作者拉回山里。

稍稍抬胳膊衡量衡量两个不算轻的手提袋,离歌微微抿嘴笑:工夫不负苦心人,这就是尽力熬炼的服从。

离歌点头,嗯,很好了解。

更首要的是——这副边幅,和她在书中被描述的一模一样。

顿了一顿,“我只是长得显小,实在孩子都三岁了。”

火车进了山洞,她侧头,从玻璃窗户里看到本身的脸——标准的鹅蛋脸,娟秀的丹凤眼,眉毛没修过,倒是天生的远山眉。

离歌看看路上来去的门生,认识到本身为甚么这么受欢迎了——她仿佛是目前为止,来这黉舍报导的,独一一个女生。

名字也是一样的——离歌。

离歌在他背面笑了一笑。

站在私家车旁的男人:【开黑车】。

她强忍着不适跟着作者做完一系列作死的事情后,终究拿着耳环,被早就发明她了的恶鬼们,杀了个片甲不留。

“扑通”一声摔了个狗□□后,那肥大的男人活力地抹了一抹脸上的灰尘,凶神恶煞地对离歌怒骂,“他奶奶的,你是那里来的野狗,也敢挡老子的路?!”

长年在可骇小说中保存的经历,早已叫她练就了即便碰到天大的好事,也能很快沉着下来思虑处理战略的本领。

x的!

她摇了点头,“不消。”持续向车站外走。

阿谁乌黑皮肤的男生追上来,“唉,等等!这么重,你真的拿得起吗?我帮你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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