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泥马!”赵孟轼一把将手中啃了一半的面包扔下,赤脚跑到门外大吐起来。
穿太长华街,拐到一处青苔爬满墙的冷巷,窄窄的,宁晨手中拎的袋子差点挤不出来,然后就是一片未开辟的老楼,门口的柏油路坑坑洼洼,诸多渣滓在风中打着旋。
赵孟轼,二十五岁,来源不详,一周前倒在宁晨家门口,被宁晨救起。
他是个杀手,宁晨晓得的。他的虎口、食指和掌心有老茧,明显是常常握枪,指根和手掌处的那一条线上也有老茧,是个常常用刀的人。他倒下时穿戴的是白衬衫,红领结,洋装背心,玄色紧身洋装裤和尖头黑皮鞋,初级旅店酒保的打扮,腹部有V字型的伤口,洁净利落,力道节制极好,非常人能够砍出来的伤口,被暗害那人的保镳是个妙手。
“呕――”宁晨略一设想,他也蹲下身子连胃液都吐出来。
“你不是还要吃烤甲由的吗?”宁晨手中拿着一块面包,靠在门框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干呕的赵孟轼问道。
“我刷牙去了。”
“我只是想烤给你吃,像我这类吃惯了鱼翅燕窝的人会吃那玩意?就算是换换口味也是去吃辣的鱼翅咸的燕窝。”赵孟轼扶着腰站起来,强忍住胸口泛溢的恶心,说道:“看我等会不削死你,用我晓得的最残暴的体例,满身麻醉,把你的头牢固住,让你看着本身被我开肠破肚,不,我要先把你的肠子拿出来放到锅里煮一锅味增汤,配料是肝,汤汁是血……”
宁晨细心咀嚼嘴巴里的面包,他从袋子里拿出情侣的红蓝配套牙刷,咽下食品说:“忘了还没刷牙呢。”
“哟,返来了。”赵孟轼扬了扬手中的瓶子,嘴角裂开的对劲的笑,暴露十二颗乌黑的牙齿,墙上开着的小窗中照下丝丝光芒,给他镀了层金。
“呵呵。”宁晨像是看智障玩耍一样,他还是不能明白一个常常议论贝爷大餐的人竟然仅仅会因为没刷牙就用饭而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