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好花前月下,她喜好吟诗作对,她更喜好山盟海誓,唯独不喜好乱七八糟的比武打斗,一言以蔽之,这位官家蜜斯直到现在都具有一颗少女心。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当年,苗人凤背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黄布承担走遍江湖,从南打到北,虽是为了激胡一刀现身一战,但他敢自号“无敌”,便知他是多么的高傲、自大。
不动如岳,动则迅捷如电,猛若雷霆。倏忽一下,岳风形如鬼怪,俄然平空消逝!更精确的说,是从苗人凤的视野消逝!
毫不夸大的说,这能够称得上是一个男人生在大家间,斗争的终纵目标了。但放在岳风这里,他倒是毫不在乎,弃之如敝履,观之无半分作伪,怎能教人不赞叹?
胡一刀哈哈一笑,道:“小兄弟你但是当今武朝天子,再这般喊,胡某可不敢认。”
只是瞬息,噗噗数十声轻微响动,苗人凤咽喉、眉心、心脏、眼睛……等周身数十个关键部位,均被岳风悄悄点了一下,而后飘然后退,立在原处。
胡一刀仍旧嘿嘿傻笑,真的很傻,也真的很幸运。
岳风心中悄悄一叹,又扫了一眼南兰,发觉她眉宇之间,并不非常隔心,又是一叹,公然,这俩人就不该在一起,就算没有田归农,今后必定也会有李归农、张归农。
他本身也晓得,这是一场必败的应战。
总算没那么苦逼了。
岳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乃至是隔壁老王!
究竟证明,两人之间的差异不是一点半点。
他也没想过本身能取胜。
这些年,他与毒手药王无嗔不打不了解,成了至好老友,而胡一刀又刚好拜访,两家遂盘算主张,一起前来药王谷,拜访无嗔。
这几年他也算是勤练剑法,苗家剑的成就,早已远非昔日可比,至于岳风如何神功盖世,亦或是老友胡一刀如何描述,非论外界传闻如何神乎其神,不切身一试,老是不能甘心。
在欺侮本身还是欺侮别人的题目上,岳风向来是挑选欺侮别人的,毫不踌躇。
几人聊了一阵,正要一起进谷,苗人凤俄然道:“五年之前,岳公子已是江湖上第一流的妙手,而后四年没有任何动静,再度现身,世人谓之神仙中人,说的但是岳风岳公子?”
岳风只说了这一个字,便再无其他。对苗人凤这等嗜武如命的武人来讲,没有甚么比与妙手相战,更值得欢畅的了,只是很可惜,两人差异太大,这必定只能是双方面的虐杀。
岳风洒然一笑,淡然道:“我本江湖人,入了庙堂,也只是穿上一件比较都雅的衣服。但这衣服实在有些不大称身,甚么天子不天子,我倒是没如何放在眼里。”
呛啷!
冠绝武林,独步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