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雨转头:“妈妈,我们每天也走好多好多的路,下次你也给我挂一个零食袋在脖子上好吗,呜呜,筱雨现在就饿了。”
暑假,朱振宇第一次带余燕回故乡,那是余燕第一次来到黑井古镇,一下子就被它的古朴和安好所吸引,他的父母和亲戚非常热忱,当时,朱小旭还在上初中,羞怯,躲门背后对哥哥带返来的标致女朋友笑,充满了猎奇。
早上,在街上吃的豆黄小锅米线,筱雨吃不风俗,只浅浅尝了几口。
余燕有些难堪,她和朱振宇早已经井水不犯河水了,已经几年了,相互不再联络。
雨后的夜晚,吹来一阵风,有点凉,余燕说:“我一小我在大街上吹风呢。”
大二放学期,余燕和朱振宇如胶似漆,当时候朱振宇已经毕业,进入金钢事情,在金钢部属的一家科技公司当法度员,他学计算机专业,大志壮志,发愤要干出一番奇迹来。
雨已经停了,叶姗打电话说来接她,她说筱雨已经睡着了,余燕怕叶姗在冷巷子里迷路,没让她出来,在凌晨时分穿过古镇,她内心却没有涓滴惊骇,这镇子,现在是如此的温馨,偶尔墙角会窜出一只小猫,闪着碧绿的眼睛看着她。
马车上坐着的五六个旅客都被筱雨的敬爱模样逗笑了,还真有个十岁摆布的小男孩拿出个蛋黄派出来,递给筱雨,她也不客气,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扳谈起来,友情刹时就在两个小小的心灵里滋长了。
“燕子,它真的如你所说,像世外桃源普通。”
“燕妮子,我晓得,当年,是我们家振宇对不起你……你多好的一个女人啊……他就是被猪油蒙了心……”
“阿妈,事情已经畴昔这么多年了,我对他早已经没有了恨。”
余燕带他们坐马车去盐井坊,见证前人的巨大古迹。雨后,氛围非常清爽,路边的草丛中传来此起彼伏的虫鸣声,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在头顶回旋。筱雨第一次坐马车,充满了猎奇,她说她要坐副驾驶位置。
“阿妈,你也别太难过了,阿爹这辈子能和你厮守这么多年,他已经很幸运了。”
余燕干咳了一声,没有接话。
现在阿黄已经有些老态了,但它却一眼认出了余燕,往她腿上用力蹭,伸出舌头舔她,嘴里收回含混不清的声音,像极了一个撒娇的孩子。
余燕颠末明天早晨的放空和宣泄,情感已经调剂过来了,又规复了以往嘻嘻哈哈活泼开畅的模样,她说之前她每次来都会在这做一个锅盐,家里堆了好几个,刻的字乱七八糟,她只记得最后一个,是“再见”。
镇子很小,横穿畴昔也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朱振宇的家需求上一截几十阶的石台阶,屋子翻修过,已经不是以往的木质阁楼的模样,在他们结婚第二年修的,宽宽广敞的两层楼的小洋楼,楼下有个院子,种有几颗石榴树,现在恰是石榴成熟的季候,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
记得山上,有好几座寺庙,最大那座要数山顶的飞来寺了,从山脚下往上爬,需求一个多小时,每次来黑井,朱振宇都会一大早拉着余燕爬到飞来寺看日出,他会躲寺庙的门背后俄然吻她,余燕说他轻渎了神明,常常会推开他跑出去,俯瞰全部小镇的全貌,在薄薄的晨雾中安好而宁静,龙川江蜿蜿蜒蜒,奔腾着流向远方……
转头,余燕看到家里堂屋摆着朱振宇父亲的遗像,中规中矩的中山服,眉间带着一丝严肃,眼睛里却含着暖和的笑,就和他生前一模一样。余燕内心难过,冷静的走上前点了一炷香,鞠躬跪下,像是和这位慈爱的白叟做最后的道别:“阿爹,对不起,我来晚了,没能送你白叟家最后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