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江南的地主土豪有甚么不好?
“吉时已到,新人拜堂!”卖力唱礼的是高家庄的一名年老且德高望重的老管事,凌云和高浅雪一起牵着一根大红绸渐渐踏入安插的温馨喜庆的会堂,厅中已经站了上百号观礼的人,就连内里都挤满了庄中高低。
又绕行一周后,车队达到东院大门前,凌云将红色的迎书递到了高浅雪的马车前。马车翻开一角帘子,高浅雪伸出如玉般的纤手接过了迎书。世人一阵喝彩,三书六礼已经完成,今后高浅雪和凌云就是名正言顺,公道合法的伉俪了。
从周朝以来,历朝的新人结婚都是在傍晚之时停止,白天婚礼,这在当代是非常失礼的行动。
看着小丫头木兰煞有介事的批示着一大群的仆妇婆子和丫头们忙成一片,很有几分大丫头的气势,凌云坐在东边天井中的刚经绽放的桃树下竟然有几分入迷。他俄然感觉,既然已经不成能再归去了,那么就如许留在这里,留在隋朝,留在高家庄,当这个土豪地主家的上门姑爷或许是个不错的挑选。高家固然看上去既非门阀也是士族,乃至连官宦人家也不是,可家有良田万亩,商店数十,仆佣上千,这是不争的究竟。他留在这里,底子不会愁吃喝保存,不消愁如何安身立命,如何寻觅一个安身的自份。统统都有了,高家是个简朴的家属,没甚么不认同本身的岳父岳母,也不会有甚么想要争产的兄弟叔伯们。并且高浅雪固然是个千年前的女子,但是她长的并不差,乃至很合适凌云当代的审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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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再说了,高浅雪但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娶了她,真正少斗争三十年。
不过期候上毕竟是太仓促了一些,完整婚礼的三书六礼法度是来不及了。不过这场婚礼本来也就特别,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人之言,乃至连新郎官都是一个刚落空了影象的陌生人。并且这场婚姻,还是一场名义不是招赘但实际上就是招上门半子的婚姻。既不晓得男方家在何方,父母亲人在否,连新郎的生辰八字都不晓得。
现在万事俱备,只等傍晚了。
婚礼也终究开端,早已经换上了大红号衣的凌云在一众一样穿戴极新锦袍的年青庄丁的簇拥下跨上了披着红绸礼花的明白马,然后一行人浩浩大荡出庄绕行一圈。步队前面九对孺子童女举着通红的大喜烛带路,前面九对福禄双全的管事媳妇们举着红烛在后。步队一起热烈的绕庄一周,最后返回庄中,直接开到高浅雪地点的北院前,千呼万唤以后,管家高伯终究将蒙着盖头,一身豪华钗钿礼衣的高浅雪送了出来。高伯的媳妇背着高浅雪出门,奉上了前面的婚车,乐器吹打声中,凌云骑马在前,带着车队返回东院。
“姑爷,那你再尝尝这套号衣。”木兰又捧着一件大红的号衣上前。
荒淫!
是以,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这些根基上也就省了,只是明天订下了明天的婚期,是以也就算是请期礼了,然后明天就直接停止最后一礼的亲迎礼。不过因为凌云失忆,婚后还是要在高家庄糊口,是以,亲迎礼也简化了,不必从男方去女方家迎亲,只是在庄内直接停止拜堂礼节。
“嗯,差未几都记着了。”凌云半睁着眼睛,盘腿坐在桃树下的软榻床上,闻着一旁小几上铜香炉里散好出来的熏香,以及氛围中稠浊的少些小木兰身上披收回的如兰似馥的少女体香,沉醉的点着头。还没正式拜堂结婚,可凌云已经感遭到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顶峰的那种成绩享用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