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罗人的风俗,是正军出征带三匹马,而两个仆人也各带一匹马,但普通不骑乘,而是用来驮设备。而他们与敌交兵之时,会以劫夺来弥补后勤供应,特别是与别的部族交兵时,还会劫掠统统看到的东西,抢人抢马以外,还抢牛羊骆驼等用来驮战利品和充作补给口粮。之前同罗人一起杀到舍河川,掠了一万多奚人男女,抢了上万匹马,以及牛羊等杂畜十几万。被困舍河川后,掳掠的奚人都被他们赶到隋虎帐前给射杀了。剩下的牲口却一向带着,昨夜的大战中,同罗人固然最后稳住了阵脚,可他们的备用战马以及驮马和牛羊等却几近都落到了隋军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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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达到疆场,骑虎帐开端按号令撤出疆场,退到营地休整。
他晓得,他们再没机遇突围了。三天以来,他们的各种顺利,不过是隋人设下的骗局和圈套,等他们粗心之下,给了他们一记最沉重的打击。
天亮以后。奚骑和隋骑都已经不再进犯,仿佛收到了上面的号令。
疆场上一片安好。小山谷四周的白雪早已经被踩踏的污渍不堪,阳光晖映下,另有很多处所被大滩大滩的玄色的血渍所覆盖,显得触目惊心。眼下的安好,却更似暴风雪到临前的征象。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再也回不到漠北了。他俄然间又想起了叔父泰德跟他说过的话,投降并不成耻,现在的跪地臣征,只为将来能够再站起来。但是他们还会有如许的机遇吗?
又筹议安排了一些别的的事情,魏征道:“步虎帐和战车营已经筹办好了,是不是让他们上场了?”
“嗯,让马队们退下来休整吧,到步虎帐和战车营上场实战的时候了。”易风点头。
最早投入疆场的是战车营,他们的打击中规中矩,以战车为前导,渐渐的推动到六十步间隔,战车保持着整齐的线列。庞大的战车车厢里,十名弩手分红两组,一组站在箭孔前随时筹办射击,另一组则站在前面筹办,当第一组射击过后,两组就会敏捷换位,他们上前代替射击,而射击完的弩兵退到前面上弦筹办,如此瓜代射击。在撑起高高装船面的战车前面,是一个组的五名刀盾手,一个组的五名重步兵,另有一个组的两名枪兵,另三名枪兵在战车挪动时,两人任驭手,一人任车长。战车营具有坚毅的防备,战车阵联络起来,就是一座挪动的城堡,而重装步兵、刀盾手、长枪兵,都能敏捷的加强这座城堡的防备力。同时,在战车厢内的十名弩手,也让这座挪动城堡具有坚毅防备的同时,也具有极强的长途进犯才气。特别是重步兵的设置,更是专为对于马队打击所设,他们那厚厚的钢板甲,不但能抵抗弓箭,还能对抗马队的打击,而他们手上那既长且重的双手斩马大剑,更是能直接将马队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很好,牛羊等除留一些做口粮外,其他的送给奚人各部,也算是借花献佛,犒赏奚部同时,也促进些干系,此次奚族也算是受了大灾。”顿了顿,易风又道:“不过马和骆驼就留下来,这些都是不错的脚力,帮我们运送物质,或者今后留着修路筑城,都能阐扬很高文用。至于那三万匹战马,则更要好好的豢养,我们接下来要扩编马队,正需求上好的战马呢。同罗人的漠北战马是铁蹄马,但是极好的战马。”
固然如许的练兵得支出不小的伤亡代价,但易风向来不感觉如许的伤亡不能接受。实战练兵,才气练出真正的精兵。
这一晚以后又经历了与奚骑的大战,以及隋骑的突袭,和最后三支马队的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