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狼跛着脚消逝在山背后,我拍着胸口和缓心跳,此番套磁不成还差点被狼咬。这不利孩子,明天梦里还冲我笑呢,明天就给我刺毛了。我抹着一头的汗,再不敢迟误,快速返回。
狼底子不看肉,死盯着我的眼睛,仿佛要穿透我的眸子子,挖出我脑筋里统统的设法。他颤栗着上唇,随时筹办暴露獠牙。我不敢擦汗,用指尖把肉悄悄扔出。谁知肉一落地,竟然像是往油库里扔进了一个打火机,人狼之间的严峻氛围刹时爆炸。
狼窝,去还是不去?即便找到了狼窝,我们又能为他们做甚么?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
“站住!”扎西的脾气炸了,“你敢出去我就放狗!你不给我面子,就不要做我的朋友!”
亦风“嗯”了一声,一心做他的菜,也没多问。我出门径直奔中指山脉去了。
我们估计得没错,1、2、三号水源地都有狼的萍踪,但水源四周一点狼粪都没有,看来他们非常重视保护泉水的洁净。我别离拍照保存。
扎西的话明显是颗放心丸,却也好像一记重锤砸实了孤身进狼山的伤害性,谁都晓得在山里碰到伤害,喊破天都没人救。
人狼对峙,如何办!
虽说我们不肯意打搅狼群领地,但耐久的被动等候让我们几近抓狂,作为狼痴和驰念格林的我们,早就想主动靠近狼群,也早就想进山一探格林的下落了。或许与格林相逢就在山间,更有幸者能够亲眼看到野生的小狼崽在山野间玩耍,那是多么令人神驰的画面!
跟着扎西进了帐篷,小桌边坐了一个乌黑的男人,春秋估计不到五十岁,不太高原人都比实际春秋显得老相。他眉粗眼细,鼻梁挺鼻翼阔,络腮胡子刮得干清干净,淡青色的胡子楂勾画出有棱有角的下巴,微卷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个兔尾辫子,发梢搭在藏袍斜拉的羊皮领子上。他胸前挂着几斤重的珊瑚串,端着酒碗的右手上戴着一枚巨大的镶着绿松石的金戒指,左手拨弄着一串菩提子数珠,标准的藏族男人。他瞥见我们出去,实在愣了一下,酒碗也放下了。
我放动手指头,一手托着腮靠在桌边,喃喃道:“我总感觉有点儿不全面。你记不记得,我们在那么多死羊死马中间装的摄像机都没有拍到过狼,而那只鹰狼更是老远瞥见摄像机掉头就走了。这回的摄像机能拍到狼吗?风啊,你如何看?”
索朗辨认了一下方位:“这是我们湿地的核心区嘛,没有盗猎者去不了的处所。这片山上,活佛曾经放生了一头梅花鹿,盗猎者眼馋鹿一年多了,碍于牧民在一向没敢动手,但他们常常在那一带转悠等机遇。如果狼窝在这里,狼崽子迟早会被发明……”
扎西把我们迎进帐篷:“来得恰好,我先容个朋友给你们熟谙,他之前是专门搞湿地庇护的,对这片草原和盗猎的环境熟谙得很。”
牧民既然信奉山神,不敢惊扰狼群,那么我们不便诘问牧民,并且狼群育子期间上山滋扰的人越少越好,多一种生人味道就多一分伤害,也少一分碰到狼的但愿。我们决定凭着对狼群的体味,本身去搜索。
这个吃货!
可贵和狼这么近间隔赶上,我却没带拍照机,我暗叫可惜,不过我怀里另有一条风干肉。看狼且防且怕的姿势,我不敢有多余的行动,又很想表白我的美意。我僵着身材,渐渐把右手伸入怀中,那狼立即龇着牙后退了半步,喉咙里呜噜作响。我定住行动,鼻尖沁出汗,等狼略微安静一点,我才缓缓摸出干肉,谨慎翼翼地递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