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返狼群二 > 34我们来得太晚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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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每天不亮,我们就去看飞毛腿。到了池沼前,两人大吃一惊,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现场只丢下我暖在小狼怀里的阿谁饮料瓶,池沼的冰面被踏碎,辨不出任何陈迹。踩碎的乱冰已经重新封冻,小狼应当是头半夜就被甚么东西拖走了。

亦风说:“这么大片的山脉,就我们俩人,找一个夏季都白瞎。我倒有个好主张,乔默这么神勇,明儿把她带上:一来安然,纵使遇见熊也能报个警;二来凭她的鼻子,准能搜出袍子!”

“死牦牛找不到,被狼群拖到山里去了。”

北风刮过荒漠,残阳淌血。杳无火食的大地上,两小我抱着一匹病笃的小狼。

我悄悄侧过脸,试着用小狼的视野,睁眼看看她现在能看到的草原—暗淡的天空、破裂的云层、回旋的兀鹫、等待的乌鸦……当我看到这些,我感到很哀思……她只是个七个月大的孩子,就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或许到了明天就只剩尸身或者白骨。我们只能如许抱着她,陪着她。我怕她冷,怕她痛,怕她孤单,怕她醒来哭着找妈妈。

“这么冷的天了,獭子如何还不冬眠?”

“她还活得了吗?”亦风在我耳边问。

亦风急仓促地往我这边赶。那匹母狼—飞毛腿的妈妈逗留在劈面山腰处,坐在坡上望我们,不叫也不闹,却久久没有分开的意义。不是统统的疼痛都能够号令,她身为母亲更加没法接受女儿的拜别。或许在她的眼里,飞毛腿仍然是个依托她、难受时只会喊妈妈的小生命。

亦风挖来黏土,我汇集双截棍的骨头重新拼接,搓草为绳将它们扎成骨架,亦风把小狼的皮肉揉进黏土中,我们一起重塑狼身。双截棍的头骨在我掌中是那么小,小得让民气疼,迎下落日,一束光芒从他眼窝里穿透过来。双截棍活着的时候已饱受折磨,我不想让他骸骨混乱地躺在这片有望的沙化地,我不能容忍虫蚁再来啃咬他小小的身材。我想让他活过来,想让他长大,想让他展开眼,看着这片他从小就没来得及多看一眼的草原。

乔默叼着她的宝贝旱獭跑到一边吃去了。冷风从我后脖子灌出去,我猛打了一阵摆子,缩了缩脖子,两只手拢进冲锋衣的袖筒子里,再也不肯伸出来,“冻死我了,明天还得去找袍子。”草原上一山有四时,十里分歧天,日夜温差二十多度,藏族人一年四时作息一袭衣,在这里最管用的穿着就是藏装。

再一看死狼的模样,更如一记闷雷炸穿了天灵盖—我的天啊!是飞毛腿!

刚清理出狼的表面,我们就解除了刚才的猜想,这不是飞毛腿,从败北程度上看,这狼起码死了有两个多月。他是一只更年幼的小狼,个头只要飞毛腿的一半,骨头都干了。沙土垂垂扒开,我们拼拢他散落的四肢,一具完整狼尸闪现出来,皮肉已干枯,包裹着骨架。小狼侧躺在黄沙中,头骨暴露,能够清楚看到乳牙还镶嵌在上颚没有完整顶出来,他恰是换牙的时候,还不满五个月大。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夏季非冻傻不成。最首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谙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间隔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落。别的,特别让我猎奇的是狼群会替火伴收尸?这是一个严峻发明。群体糊口的植物中,蚂蚁会收埋火伴,大象也有墓园,但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猜中看到过狼群会合体收尸。如果这群狼真的带走了飞毛腿的尸体,这是否能揭开一个悠长以来的谜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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