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啊,”扎西拍鼓掌上的肉屑撇嘴道,“你们把这条狗养娇了,给口肉就摇尾巴,真恰好的草原狗是半野半家的,本身会打食,并且只认一个仆人,他要帮仆人看家却毫不进家门。草原狗可不能像都会狗那样宠着养,今后你们一走,他会活不下去的。”
“不收摄像机吗?”亦风仓猝赶上我。
西面天空中飞来一只高山兀鹫,他在秃鹫的簇拥下降落在马尸上,收拢乌黑的翅膀,肩膀上有几撮飞扬的羽毛。高山兀鹫和秃鹫同是鹫类表兄弟,个头比秃鹫略大一些,浑身乌黑。高山兀鹫长着铁钩般锋利的喙,虽不及狼牙锋利,但还是能够勉强主刀开膛的,关头在于,他懂技术。
凡是从鸟阵中抢出一块肉的秃鹫,立即会遭“空军”掳掠,秃鹫们从地上厮打到天上,又从天上打回地上。嘶叫声、挥翅声、撞击声、恶斗声就在脑袋上空反响。我大气不敢出,又心虚又想看。忽觉脸颊凉飕飕的,摸来一看,不知哪儿飞溅来的一片血!
亦风叼着一口泡面:“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我去看看!”我利索地换上白衣白帽,玄色裤子,把望远镜往脖子上一挂。
我扭头一看,是亦风,就在石堆另一侧二十多米远的处所。我刚才帮衬着看兀鹫,亦风甚么时候爬上山的我都没重视。他穿戴草绿色冲锋衣,蹲在那儿像个大青蛙,领子上落着一片鸟羽,面前架了一台摄像机,瞥见我望向他,还伸出两个指头给我比了个字母“V”,表示他都拍下来了。我白了他一眼,本来狼的鹰喽啰巡空时发明的是亦风。
下午,几只秃鹫开端在中峰上空回旋,他们明显已经发明了死马。秃鹫一旦锁定目标,就能引来四周的狼。
“谁让你跟来的?!”我没好气地说,伸展生硬的腿脚,趁着还能瞥见山路,撤!
我沉吟着:“草原上再假装也难逃狼的眼睛。我们的目标是甚么?”
每次投食后,只要装上摄像机,狼就是不来;撤掉摄像机,倒是偶尔能发明有狼“飘过”。应了泽仁的那句话:“狼被整怕了,决不吃人动过的东西。”但是,狼能够忍开口水,却摁不住猎奇心。还是要瞅机遇来查验一番,然后悄悄分开,挥一挥爪子,不带走一根羊排。
“呵呵,那当然,白领中的鸡心领,就连草原人的天葬都得求他,这是草原上最高大上的职业。”我小声说,“我们投食几天了,看得出这几种植物顾忌人的程度。死羊离小屋百米的时候,草原狗敢来,狗听到动静今后还敢叼点食品再撤退。秃鹫怕人,但是只要食品离人远一点,他们也敢白日当着人的面取食,毕竟他们有翅膀。狐狸更怕人,只敢夜晚来取食,还要随时担忧有圈套。狼比这些植物疑芥蒂重多了,离人近、食品少恐怕勾不来他们。”
“哦嚄……吃完嘎了。”顺风飘来一句四川话。
我们回到小屋隔窗眺望中峰方向,猜想着摄像机能给我们带来甚么欣喜。我坐立不安,设想着群狼将要会餐的场景:“傍晚狼群会来吧,留在那边的摄像机近间隔拍摄,必然能拍清楚他们的模样,按照进食的前后还能晓得每只狼的品级。格林在不在此中呢?他会是甚么品级的狼呢?他会不会在现场闻出我们的气味?他没准儿就顺着味道找返来了!我得筹办驱逐狼儿子!”
不到二非常钟,秃鹫们连续散开。马只剩下一堆白骨、一张空皮和半颗头颅。
亦风给秃鹫脖子根那一圈疏松的白毛拍了个特写,偷笑道:“瞧瞧,秃鹫还是白领阶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