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艳红内心苦如黄连,安抚道:“等妈去上班就有肉吃了!”
并且在食堂里,起码还能吃得好一些,也能带些好菜返来,让桦儿兰儿增加营养,每天吃咸菜青菜,身材如何受得了?
她想得太夸姣了!
“姆妈,我手还没好。”沈艳红辩论,一脸蕉萃,眼圈都是黑的,分歧于以往的容光抖擞。
老太太三角眼瞪了畴昔,“两只手全断了?从速干活去,你不干就让你的野儿子干!”
沈艳红笑了笑,可内心却涌上了一丝苦涩。
叶桦为了吃肉,底子看不到沈艳红断了手,只晓得催促她去上班带肉返来吃,十三岁的少年已经懂事了,像叶桐固然脑筋有题目,可他有好吃的,都晓得和叶青青和铁蛋,或者皮皮陆墨一起分享,决不会吃独食。
沈艳红低下头用饭,嘴角勾起一抹嘲笑,眼里射出了寒光。
与其在家里受死老太婆虐待,还不如去上班呢,让叶志国和食堂带领说说好话,干些轻省的活,总好过在家里刻苦。
特别是沈艳红,叶志国在家时还好些,一上班去,老太太便拿出了恶婆婆的架式。
沈艳红心疼儿子,只得咬牙应下了,老太太像打了败仗的公鸡普通,昂着头去院子荫凉处糊纸盒了。
叶青青一番教唆诽谤,老太太对沈艳红深恶痛绝,连带着对叶兰姐弟更是嫌恶得紧,每天骂不断口,叶兰本来还嫌上班太辛苦,可现在她反倒感觉,皮鞋厂再累,比家里却轻松多了。
但沈艳红掏心掏肺的,却养出了两只白眼狼来,并且现在就能看出端倪。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类的,她一点都不喜好。
不过,她可等不了那么长的时候。
“妈,泡饭好难吃,我想吃肉!”叶桦艰巨地吃了口泡饭咸菜,朝劈面也在用饭的叶桐恋慕地看去。
叶志国啊叶志国,你既然无情无义,那就别怪她截胡了!
叶青青听到了这对母子的对话,暗自嘲笑,沈艳红固然不是好东西,可对后代倒是至心实意地好,特别是叶桦,能取出心肝来。
昨晚回了房间后,叶志国打了她,都打在了暗处,明里看不出来伤痕,她早晓得阿谁男民气冷且狠,可之前却总抱有一丝但愿,想着毕竟她跟了叶志国二十来年,就算是一条狗,也会有豪情了吧!
她就喜好有仇当场报,决不留着过年!
苦着脸吃泡饭咸菜的叶桦,身材颤了颤,祈求地看着沈艳红,他一点都不想干活啊!
叶志国一走,老太太便变了面孔,安排沈艳红干活了。
叶青青暗自嘲笑,就算她不对于沈艳红,这个女人今后老了,也定会在叶兰姐弟两个白眼狼身上吃到苦头,获得报应!
在叶志国的内心,她连条狗都不如,只要死老太婆和叶青青的那笔财产,才是最首要的。
叶桦眼睛一亮,连声催促沈艳红去上班,他的嘴里教快淡出鸟了!
“衣服洗了,地拖了,院子扫了,桌子柜子都擦洁净,厨房里里的油积了一层,用热水擦了,另有地里的草长深了,把草拔了……”
留在家里的沈艳红和叶桦母子,每天都糊口在水深炽热中,苦不堪言。
叶桐每餐都能吃肉,他却只能吃咸菜,凭甚么?
“妈快去上班吧,我都好久没吃肉了!”
可实际却狠狠扇了她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