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女帝狠妖娆 > 12.第12章 我们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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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请你保守奥妙。”,林乐霜答复。

元明的眼眯了眯,他躲出去时,在暗处看到了她是如何清算小娇,也听到围观的来宾们是如何评价林大将军的内宅。

林乐霜的眼睛潮湿了,她眨了眨眼睫毛,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好了。”

“好。”,元明承诺的很利落。

林乐霜又抽了抽鼻子,猜疑地问:“你身上如何有萱萱草的味道?莫非你到城南的山顶去过?”

他夙来不喜人近身,赶紧今后缩了缩,从怀里取出金仓药。元明也不焦急涂药,猎奇地问:“这又是你的鼻子闻出来的?”

元明又听话地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

这倒不是,再好的鼻子也不能隔着瓷瓶闻出内里的药味。元明之前曾经给她提及过,他幼时练功,性子跳脱,身上老是有伤,徒弟为他专门调配了金疮药。涂了不但伤口愈合的快,并且连疤痕都不留,他老是随身带着。

元明值得她的信赖,不管是宿世还是此生。

歹人?真正的歹人都是像小娇那样的,杀人于无形,踩着别人的尸身堆成的山到天涯摘玉轮。十三叔元明宿世甘愿冒着进入骗局的伤害,也要执意来救出本身的灵魂。如许的歹人,林乐霜倒是情愿多熟谙几个。

她扯过铜盆,试了试铜壶里的水,幸亏是夏天,水还是温的。

“过来。”

“干甚么?”,他惊骇地问。

差点忘了这个家伙是生人勿近,并且特别讨厌别人的触碰。林乐霜不满地翻了个白眼:“给你上药。”

一股杀意从元明的身上升起,她感遭到了,却不严峻。

“闪电”是元明最爱的猎犬,来高傲沥,被称之为大沥沙皮犬。这类犬类身形不大,身上厚厚的褶皱,猛兽咬住它的外相,也咬不住骨肉。并且最奇的是,咬进嘴里的外相,会炸起来,令猛兽的口腔发痛。这类好犬令媛难求,元明是当明天子最小的弟弟,深得帝宠,被赏了这么一只。他只要出去遛马或者打野猪,都会带着闪电。

宿世的元明和现在元明身形、气韵都相差不大。

渐渐地这杀意淡去,元明冷冷地说:“不该晓得的事情就不要乱讲。”

那声音有着自但是然的严肃和权威,元明不由自主的就将瓷瓶递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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