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闪现,她站在阳光下,那一抹娉婷明艳的笑容,进而让他产生一种错觉。

随后他又找出原主独一的一双高跟鞋,陆霆霄个头高,足有一米八九,而她只要一米六五的小个头,站在他中间真不敷看,但穿上高跟鞋就不一样了,多出来的五公分让她的双腿显长很多,身材比例也比平时更好了。

在这个过程中,她终究跟陆霆霄对视,斜斜的眸,弯弯地笑,那高高的马尾烘托下,面庞儿上的蜜粉远远的飘来一阵香气。而后留给他的便是轻巧的背影,跟着她轻巧的脚步,马尾一晃一荡地划过腰线,让陆霆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描述词。

——粉黛才子。

“够,他们俩都不能喝,意义一下就成。”陆霆霄望着女子描画过的眉眼,心底像被一道温热的暖流淌过。

“你们俩返来了,霆宵早晨要请两位战友用饭,我多做几道菜,你们俩焦急吃不?”

郑陆也端起了茶缸说道:“我们上归去陈志家,他媳妇儿那体格子,五大三粗,说话的嗓门儿比我们三个老爷们都高,进屋半天别说管饭,连口水都没让我们喝着。”

“还站着干甚么?号召客人进屋坐呀。”沈莞看他像块木头似的,傻杵那儿不动,轻声催促了一句。

沈莞忽视陆霆霄透着庞大的目光,风雅的跟他们酬酢:“你们好,练习一天累了吧?饭顿时就做好,来,屋里请。”

“我还行,小雪饿不?”沈莞看向陆明雪。

沈莞若跟他一起纯搭伙过日子,的确不要太轻松。

“那是陈志不可,怕媳妇儿,哪像我们霄哥?对吧,在家里职位大大的有!”许华朝陆霆霄含混的挤了挤眼睛。

陆霆霄面上不显,内心有多么无法,大抵只要他本身晓得。

应当是馋酒了!

这还是陆霆霄结婚以来,第一主要言宴客战友用饭。沈莞想给他壮壮脸,进屋洗脸洗头清算了一通,最后换上结婚时新做的衣裳。

没有接话,陆霆霄推车进了院子。

“嫂子!”

仿佛非常合适,用来描述现在的她。

将自行车停放好,在厨房飘来的肉味儿中,沈莞繁忙的从里头接了壶热水,别的一只手里拎着三个茶缸,跟半袋茶叶走向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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