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酷爱篮球。”
马亦俊就用这一招征服了在场的吴东北,胜利当选了校队。
高岳是校篮球队的队长,篮球技术在队中无人能及,再加上常日里为人不坏,以是在队员中威望挺高的,这会儿听到他发话,大师都自发地集合到他跟前。
“岳哥,你来啦!”一个留着平分神采白净的门生,热忱地朝高岳打了声号召,手里端着饭盒正在吃。
以团队的目光来看,算是一个标准的外线夫役,可李锋恰好有一颗当配角的心,不管是在比赛还是平时队内练习中,只要一拿到球,十有八九就会投,不管其他队友是不是有更好的机遇。
听到高岳的问话,世人交头接耳窃保私语了一阵,但没有一小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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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带着点小白脸气质的门生叫马亦俊,本年正读高二,浑身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如果不是穿戴球衣,谁也不会以为他是校队的。
马亦俊身高一米八,体重却不到七十公斤,非常肥胖,让人非常思疑就这类身板在场上能经得住对方撞几下。但马亦俊能进校队,天然有他的过人之处,绝招就是他的空位投篮非常准,在这一点上连高岳都不得不平他。
“以是,我但愿从明天起,大师能比以往更尽力地练习和筹办,不管我们最后能走到哪一步,起码让我们为它斗争过一次,让本身的这段芳华不留遗憾!”
高岳的神采却突然严厉了起来,“我信赖我们球队中必定有如许设法的人。不管大师到底是甚么样的设法,我想奉告你们的是,我为甚么会挑选打篮球?”
坐在场边的一名方脸队员看到高岳过来,站起了身,拿动手里空空的饭盒往场馆外走去,没有看他一眼。
当高岳充满朴拙地讲到这儿,已经有很多队员都被他传染了。
“在说这件事之前,我有个题目想先问一下大师。”说完,高岳目光在每小我脸上扫视一遍,才接着说道:“我想问你们当初都是抱着甚么设法进的校队?”
中午吃过饭,高岳没有回到课堂,而是去了体育馆。他不算来的早的,体育馆里的篮球园地已经有人在练球了。
一伙穿戴印着“汉北一中”字样篮球服的门生,正在内里打半场,场边上庞杂地放着一些盛满饭菜的饭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