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之好梦时代 > 第二十三章 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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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叔,您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写文章方面,我有点才调,想要成绩一番奇迹,将来另有很多弯路要走,这条路能不能走到头,还两说。”李建华谦善道。

“每千字100港元,这么多啊?”李建军惊奇道,“报社能承诺吗?”

后代的高建军获得储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过两次,等发财了以后,不但常常去香港购物和玩耍,他还破钞一亿多港元买了一套初级公寓。

看到小说是用简体字写的,余少哲并不料外,他晓得李建军方才从本地来香港。

饭菜上桌后,余少哲也没舍得将手中稿子放下,让大师先吃。

余少哲算是文人,他没有文人相轻的臭脾气,从宋有德口中得知年纪悄悄的小辈是作家,并没有顿时感觉对方在吹牛,接过稿子后,浅笑道:“建军,如果你写的文章合适在《明报》颁发,我必定帮你的。”

十几分钟后,宋有德、李建华、李建军和张英秀四人共同乘坐一辆出租车回家了。

带着三个长辈玩了几天,宋有德感觉本身更年青了,他没有健忘闲事,在没有旁人的提示下,他主动联络了一名老友,这位老友的儿子在《明报》事情,他聘请老友一家人用饭。

李建军具有高建军的影象,对玩耍香港的景点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如果他单独一人来香港,他必定不会破钞太多时候在玩耍上,可他身边有外公,另有二哥和二嫂,这三人出去玩耍,他不好单独一人待在家里誊写小说,天然跟着一起出去了。

“没有,我就是随口一问。”余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说,你写的文章有很多在报纸杂志上颁发嘛,能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酒足饭饱了,世人并没有分开茶馆,持续聊着天。

固然有些不风俗,但余少哲根基上看懂了写在纸上的笔墨,翻看了几页后,他看书的速率越来越快,最后浏览了起来。

“如何会嫌弃呢,感谢你了,既然是你送给我的书,你就在扉页上签个名吧。”

宋有德有辆甲壳虫轿车,考虑到宴客要喝酒,此次出门时,他没有开车。

以后十几年,作家的稿费标准晋升幅度不大,而浅显工人的支出大幅晋升,比及了一口价的稿费变成看销量的版税,到阿谁时候,脱销作家的支出才会大幅晋升。

高建军是隐形富豪,固然有钱在承平山顶买顶级别墅,但他需求低调,不想被媒体暴光,天然不会花这个钱。

“感谢余叔叔,这是一本长篇小说,我很但愿能够在《明报》上连载。”

“感谢余叔。”李建华举起酒杯,“我先敬您一杯酒。”

“好!”

“宋叔,您和女儿一家人团聚,这但是大功德,您放心,我是不会和您客气的,我要多沾这类喜气。”

“当然能够!”李建华从外公送给他的公文包取出几本书,“这都是我写的。颁发在报纸杂志上的文章,我有剪下来,但此次没有带过来。”

“能够。如果余叔不嫌弃的话,就送给您了。”

普通的作家,一年能写三十万字的小说,这算是不错了,而李建华是“快枪手”,只要他情愿,他一个月便能够写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当然,他想要出版,他不成能本身原创文章,而是抄袭后代获得大众承认并出版的小说。

公文包里钢笔,李建华拿出钢笔,在每本书的扉页上写了分歧赠书寄语。

李建军没有把之前写的稿子拿出来,直接把新写的《诛仙》交给对方看。

“每千字低于……100港元,我不会签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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