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工夫,竟然这般刁悍!
它们的退,让身处尸身堆里的十四人也是终究能喘一口气了。
那乌黑的剑,即便诛杀多只野兽,也光滑如绸,不染半点血的剑,本日可否能融入她的血,认她为主,助她逃过这一劫?
“是,要死一起死!”
“如有忏悔的,现在另有机遇!”
不!不能就这么死!
野兽怒咆,声声如怒雷,大地接受不住,狠恶的颤抖着。殢殩獍晓
她另有好多的事没有做!
“誓死跟随大蜜斯!”
在很多年后他们白发苍苍时,当他们对子孙提及昔日这一场丛林与猛兽的战役时,浑浊的眼睛里盛着的仍然是高傲的光芒,行动,也是极度压抑冲动而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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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要死一起死!”
赤色眸子倏尔射出嗜血的杀意,她单身挡在十三人身前,长剑刺穿本身的胸膛,让那心头的血,滴滴落于剑身。
十四人有志一同,于黑夜中拼尽尽力与猛兽厮杀,再扬血雨腥风。
一缕暗色光芒如闪电掠过她的眼眸,那透过内力传出的声音,不算大,却足以让在场的十三人听得清清楚楚。
那猛兽一波接一波的袭来,上官莺纵使有再好的武功,却抵不过身材内真气的大量耗损,加上身材的积病未病愈,时候一久,已是怠倦不堪。
热,几近如置身加了柴薪的釜底。
剑光于暗夜闪动,光影迷离,血腥更甚!
再刁悍的猛兽,到她的手里,也走不过一招,便是落得血肉横飞的了局!
上官莺眼中泪光闪动,嘶声高喝,“走啊,不要管我,走!快走!”
她死死咬住惨白的唇,那两个字,在喉头无声转动。
绝世名剑因执者而有灵气,需求认主,而这认主的法度,天然不是随便一滴血就行,而是需求持剑者心头凝集的精血,整整三滴,少一滴都不可!
猛兽与人厮杀,再见这火,眼中的嗜血杀意也是垂垂的转为胆怯之色,再没有了先前的猛攻,而是在垂垂的退后。
那边的剑阵,也快低挡不住了,她以长剑支起家体,朝着他们的方向厉喝。
竟然,竟然是它!
跟着风势,将林木囊括,焦黑的烟雾重重随风冲上天涯。
“大蜜斯,要死,一起死!”
上官莺侧身避开一头大熊的大掌,飞身而起踏在一头野猪的獠牙之上,冲着那驻守东南边位的阿黎喝道。
“是!”
十三人的声音,沙哑而颤抖,都要去抓她手上的剑。
血煞!
“杀!”
这是多么惊人的场面,多么血腥、多么奋发民气!
算无遗策,她的招式一点都不富丽,却都一招毙敌!
答复她的,是再果断不过的号令声。
上官莺心头血一热,猛地抬开端,“听我号令,十三人分站东西南北西南、东南、东北方位,御剑戍守成剑阵绞杀野兽!生烈火,撒暗针,若抵不过不成勉强,当即撤!”
“噗!”
“大蜜斯!”
“是!”
求个收,灵2上班了,又要面对一大堆事真不高兴有木有?
眼中倏尔涌起绝望之色,纵使她昔年全盛之时也不是它的敌手,现在她的气力连当时的三成都不到……
“布阵!杀!”
自古,物竞天择,适者保存。
早上传了四五遍,家里电脑出弊端了,伤自负啊有木有。
可,这傻,不恰是她最赏识的吗?
不甘、气愤、绝望,各种激烈的情感在心头交叉。
被猩猩撞击到的背部一颤,狠恶的疼痛直袭心头,一口鲜血猛地从喉头喷出,长剑却更快的横扫向企图偷袭的猛兽,复兴腥风血雨,溅起漫天血花飘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