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
“当然,林夕都出来承认了。”
看到林夕的名字上课热搜,出于妒忌,他去批评了这么一句,成果没想到刚说完,林夕就出来廓清了,看到大师都在找他,他赶紧把本身的号退了,偷偷潜水出去。
“真的是你写的啊?”
“对啊。”
这个男人叫朱凯,是个小说家,因为林夕和他的新书鼓吹是同一时候,但是成绩却完整相反,到现在为止还卖了不到一千册。
“一楼。”
要说这小我,是在林夕刚上热搜大师都在会商的时候俄然跳出来的。
“一个朋友。”
“二楼。”
方旭尧皱皱眉,仿佛差的是有点多。
“真的吗哥,是哪位大师啊?”
“嗯,等你短信。”
那边方奕嘉正在欢畅呢,俄然听到老哥来这么一句。
这边,方旭尧却思虑着本身如何严厉的题目,看他的神采,不晓得的人还觉得在思虑甚么大事呢。
“你们是不是忘了首要的事,有人说要吃键盘来着。”然后艾特了一个叫不说大话的人。
“林夕你的确是我女神!又会唱歌,又会写歌,写书也写的这么好!”
“我看起来很老?”
再次拿起手机,从联络人里翻出一个号码拨通。
“啊啊啊啊,楼上说的对,最首要的是我女神春秋还这么小!”
通话结束,方旭尧看动手中的电话,这是妒忌了?
方奕嘉看着被挂的电话,老哥如何了?
“还不肯定,等会我给你回短信。”
“额,就是你有点太严厉了,看起来比较……”
“嗯。”
“前次找写歌的人给你找到了,你想要甚么范例的?”
“有没有兴趣帮别人写?”
“要要要,我信赖老哥的目光。我要轻松欢畅一点的。”
“哦,没事,好的啊。大抵想要甚么范例的?”
大哥,这只是很浅显的猎奇心罢了好嘛……
“这小我必定不是阿谁写歌的林夕,是的话我就吃键盘。”
“你要?”
老哥?
“是女的,但只是朋友。”
“楼上两人没营养,林夕我爱你!”
“好的,不过我但是要免费的啊!”
“不是甚么大师,不过写歌不错,你到底要不要!”
这边人都在到处找他的时候,一个小网吧里的男人恨恨的看着电脑屏幕,很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林夕的小粉丝实在也不肯定,没有跟他争辩,以是林夕刚发博的时候,大师没有起首想到这个事。
“嗯,应当的,我也只是帮她问问罢了。”
不过林夕可没偶然候理这些事,发了博客,方旭尧的电话就来了。
“你还会写歌?”
“对哦,刚才他说要吃键盘来着,人呢?”也艾特了他,前面就是一排艾特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