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之童梦大亨 > 第23章 那一夜(第一更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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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黄的路灯下映照下,江晓雁的俏脸显得有些恍惚。

台下的很多观众也被童梦的这首歌给唬住了。

这句歌词,对于秦队长这类不老很多的文艺青年的杀伤力可谓是庞大的,的确是将他们这些对峙胡想的独立音乐人的心底话表达的淋漓尽致。

纷繁只感觉这首歌就是唱给本身的。

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光荣

然后他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台上的童梦,口中不住的喃喃念叨:“黑夜给了我玄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觅光亮……黑夜给了我玄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觅光亮……就是这类感受,就是这类感受,这句词的确是太赞了!作这首词的人不该该叫作词人,而是名副实在的墨客!”

当你踏上月台,今后一小我走

……”

他们乐队的四个好兄弟熟谙多年,一起组乐队也有好几年了,固然都非常尽力,可惜一向没有甚么拿得脱手的作品,只能一边在这四周的酒吧驻唱,一边停止创作。

听完队长的话,乐队的几小我齐刷刷看向台上的童梦,他们晓得本身的队长一贯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很少说出对某小我这么佩服的话。

这么多年以来,要说他们没有想过放弃,是绝对不成能的……

江晓雁用脸紧靠着童梦的脸喃喃的低声说道,她的鼻息喷在童梦的脸上,痒痒的,麻麻的。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江晓雁不知不觉间已经喝了几杯鸡尾酒了,她也不晓得本身为甚么会喝这么多,只是感觉此时内心有一种特别的感受,她用手臂撑着下巴,看着台上神采飞扬的童梦,想起他对本身许下的那些承诺,眼神里闪烁着莫名的神采。

不过他们能一向对峙到现在,不就凭着这类永不伏输的性子吗?

“那一天晓得你要走

江晓雁极力的保存着最后一丝复苏,抖抖索索按住了童梦到处乱伸的手,在他耳畔轻声呢喃。

一曲结束,酒吧里的大部分人还沉浸在本身的情感当中,直到童梦偿还吉他,走下台后,这些人才如梦初醒,纷繁起家用力的鼓起掌来。

“唱得太好了!再来一个!”一个白领模样的男人起家大声的嚎了一句。

“有甚么辨别吗?”江晓雁毫不包涵的戳穿了他。

面带着微浅笑,用力的挥挥手

江晓雁白了她一眼,此时她喝了酒,脸上微微有些酡红之色,这个白眼在童梦看起来反而有些别样的风情。

“祝你一起顺风?”

祝你一起顺风

“秦哥……此人至心牛逼啊。”

他的其他几个队友也纷繁点头,对队长的话表示了附和。

太他妈赞了!

歌声响起,一种淡淡的难过,顿时在不大的酒吧里满盈开来,仿佛每小我都感遭到了一种即将拜别时的忧愁。

“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一个停门生,还美意义得瑟……”

童梦走下台,重新坐到江晓雁的劈面,替本身要了一杯酒,闲逛动手中的酒杯,笑着对她说道:“如何样,我唱的还不错吧。”

童梦看了一眼江晓雁的位置,熟稔的拨弄着琴弦,仍然是一段动听的吉他旋律,然后他悄悄开口唱道:

童梦一只手毛毛躁躁地解着本身的安然带,另一只手也毫不诚恳的对江晓雁高低其手来。

“那一天晓得你要走

深深的祝贺你,最敬爱的朋友

童梦正筹办下车替江晓雁开门,却被江晓雁一把按住了筹算翻开安然带卡扣的右手。

“那当然,咱上大学的时候但是练过的。”童梦的语气非常得瑟。

“嗯,我也没听过。”乐队的队长摇了点头:“或许是人家本身写的也说不定呢,不过这歌写的确切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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