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间人看来,男人长得再好,也比不过力量大无能活,淳儿当然比女人家还要标致,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脑筋还不好使。标致又不能当饭吃,这事儿要搁他家里,谁情愿养个拖油瓶啊!
宋汐无所谓一笑,有些痞气,有些慵懒,“是不是有甚么要紧,总归我现在带着你。”
宋汐没搭话,只伸手摘了腰间的水囊递给他,“先喝口水。”
……
宋汐一愣,抬起眼睛,只见一只油腻的“爪子”抓着半块金黄的粘饼递到面前,视野上移,正对淳儿奉迎的笑容,清甜敬爱。
淳儿眼神一暗,看到伸过来的手时,眼里俄然亮了,这一刻,她的援手,竟然古迹般地克服了他对前路盘曲的害怕,他将手放到了宋汐手里。
“那哥哥能一辈子带着我好不好?”
“哥!”淳儿咬唇,他感觉腿脚发麻,脑筋发昏,使不出劲儿,他从未走过这么多的路。
世人笑了笑,见机地不再问,也不问这话是真是假,总归是别人家的事儿!
豁牙子却不这么想,“这么都雅的弟弟,要我我也情愿养着,跟个小仙童似地,每天看着也欢畅啊!”
俄然,他一个趔趄,人直直往前栽去。
脑海里恍忽响起一个声音,“青儿,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宋汐含混地应了一声,接过来,狠狠咬了一大口。
淳儿偷偷扯了一下宋汐的袖子,眼里有些不安,“我们不是一个娘生的吗?”
有人笑了,有些不解,又有些恋慕,“叶哥对淳儿倒是好嘛,能养一辈子。”
一个极美,一个却连都雅也谈不上。
不晓得想到甚么,世人的眼色便有些不一样,这年初兔儿爷未几,但还是有。
宋汐还好,晓得如何公道变更体力,淳儿就不可了,现在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脸都晒得发红,一脸不幸相。
气候这么热,两人牵动手实在很粘腻,但淳儿舍不得放开。
“你能够呆在这,但我会往前走。”宋汐面无神采,但她向他伸出了手。
宋汐伸手替他理了理衣衿,这小子,真的一点防备心都没有,这如果碰到一个禽兽,都不晓得被啃了多少回了。看着前面越走越远的步队,宋汐站起家来道:“起来,持续走!”这不是要求,是号令。
“哥,我走不动了!”淳儿抬起汗津津的小脸,不幸兮兮道。
日头渐高,一开端走高山还好,越往山上,路越崎岖,这一走就是个把时候。
宋汐一把将他拉了起来,一步一步牵着他走。
豁牙子心直口快,“叶哥,你们哥俩咋长的不像呢?”
宋汐听得身后的惊呼声,忙回过身扶了一把,淳儿倒在她的怀里,吓得直吸气。
宋汐见他神采丢脸得短长,便扶他靠在一棵树上歇息。
一辈子,太沉重!
淳儿接过水囊灌了一口,他喝的猛,水珠顺着下巴滴下来,一半流入脖颈,淳儿耐不住伸手扯了扯领子,暴露一片都雅的锁骨,上面水珠晶莹,更加显得肌肤如玉。
宋汐脸都没变一下,语气随便,“这么有甚么,不是一个娘生的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