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他们一来对从未会面的先人没有豪情,二来又不肯意出那么多的彩礼,因而就放弃尸身改娶骸骨。如许一来,下葬七年的尸骨会被盗尸人挖出来也就不敷为奇了!”
大夏子民,凡是现现在还是想为本身的儿子办冥婚的父母,总会在儿子病入膏肓亦或所属虎帐战局惨烈时,以“冲喜”为来由给本身的儿子筹办婚事。如许一来,如果本身的儿子病故亦或战死,儿媳妇就等因而**,算不得冥婚。
“李大叔此言差矣。”夏霜寒辩驳道:“盗尸和杀人尸之以是能成为大案要案,是因为受害者的支属们还活着,他们到衙门去报结案,这才弄得人尽皆知。但是我们面前的这个村庄不一样,这个村庄但是绝户,没有先人!以是,就算骸骨全都被挖走了,又有谁晓得?没人晓得就没人报案,没人报案又何惧被抓?以是,我看......”
普通来讲,为尸身办冥婚,彩礼将根据尸身的“新奇”程度、生前的仙颜水划一多项前提停止分等,越新奇越仙颜的,收取的彩礼也就越高。故而,为了赚到高额的彩礼钱,大夏边境内呈现了盗墓贼盗取新奇尸身以及拐子杀人尸身的案件,该类案件统称“冥婚杀人盗尸案”。
“不对,七年前,盗尸的环境还没有呈现。当时候的人还没有放弃对过继子嗣的执念,以是都是********地搞冲喜,盗尸和杀人尸是近两年才呈现的。”林熙然采纳了李大叔的部分定见,但却和剩下的部分定见分歧,“但是正如李大叔所说,下葬七年的尸首早就已经腐蚀了,一具光秃秃的骸骨,真的值得人盗么?”
“应当不会吧?”李大叔看了看林熙然,不附和志:“夏女人也晓得,自打林公子客岁将那杀人尸的团伙奉上法场,盗尸和杀人尸就在京郊绝了迹。现在才过了几个月,那个有那么大的胆量就敢来盗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