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戴休闲服,是红色的,我向来没有见过霍致远穿红色。
雨水冲刷着我的眼睛,令我的眼睛发疼。
话音未落,抱着我的手臂蓦地一紧。
唐乐骋将西装脱了,披在我的身上。
从小到大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就算了,先是被元凯和陈语凤害死,好不轻易重活一世,爱上了一个刺眼的男人,获得了一份难能宝贵的爱情,却又被奸人逼到了现在这个境地。
迷惑的眨了眨眼睛,我顺着撑着西装的大手看去,就见一个身材笔挺高大的男人站在我的身侧,他举着西装褂子,仿佛杨树般站着,纹丝不动。
我抽泣着,迷惑的抬眸向头顶看了一眼。
我仰着头望着斜斜的划下来的雨丝,抿着嘴强忍着鼻酸,好一会儿才哽咽道:“没有我作牵绊,他能够有更光辉的人生,你晓得吗?在我内心,霍致远是这个世上最好的男人,只要最好的人生才跟他班配,而我,从出世,就必定是个不夸姣的人,我……大抵向来就配不上他。”
头顶的雨不知在何时停了,雨滴砸溅空中的声音却还是清脆。
我摇摇摆晃的起家,探头朝着他的脸上看去,昏黄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很像霍致远的男人。
我红着眼睛笑了笑,跌跌撞撞的从高脚凳高低来,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戒指项链。
喝着酒,流着泪,回想着跟霍致远的点点滴滴,不知不觉,就醉了。
只是我的手还没来得及伸出去,身材就猛地被人打横抱了起来。
我还清楚记得我跟他初相遇的场景,还记得他送我玫瑰糖,送我讲义的一幕幕。
低低的笑了笑,我甩了甩发胀发晕的脑袋,迷含混糊的往外走。
我那么冒死,那么尽力,却始终摆脱不开奸人的手掌心,被他们操纵,被他们掌控,被他们逼迫着做很多我心不甘情不肯的事情。
既然已经迈出去的路,就没有悔怨的事理,也无可挽回了。
泪水猖獗的往外涌,敏捷的被雨水冲掉,残留下无穷的冷意,渗入进我的内心。
点了点头,我走到孔迎月的面前,跟她慎重的道了个歉。
“可惜……我们永久不成能在一起了。”
“为甚么?”他的声音很沙哑,不像霍致远的那般磁性。
他神采微沉,转眸看向了裴桃,对老佛爷说道:“老佛爷,依我看,青亦做的没错。”
“但是我不悔怨,分开他我不悔怨,我晓得他今后会成为一个很巨大的企业家,而我,不过是贱命一条,或许某一天,就死……”
我不由惊奇,看来李燕在孔迎月心中的职位已经很高了。
我醉了,竟然看到了我朝思暮想的男人。
孔迎月扫了李燕一眼,又看向了我:“小北说的不错,咬人的狗是该拔颗牙的,只是这拔牙,也要分场合,好好的宴会变成现在如许,于情于理,都说不畴昔。”
我内心划过一丝绝望,继而又划过了一丝光荣。
他身边有美人作陪,我又说出了那样伤他的话,他早就分开了,又如何会在这类气候呈现在我的身边,还帮我遮雨呢。
酒精使我的脑袋有些昏沉,视野昏黄间,我模糊看到头顶上有一件红色的西装褂子撑在我头顶上方的不远处。
但是他身上没有穿戴宝蓝色的西装,身边也没有一个娇小的敬爱女人。
望着那些相互挡雨,相携着奔驰的亲人朋友爱人,看着他们明显淋着雨却在发亮的眼睛和上扬的唇角,我痛苦的抖了抖唇瓣,缓缓蹲在了地上。
他迎着我走了过来,伸手就扶住了我。
豆大的雨滴猖獗的砸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很多人都顶着皮包在马路上奔驰,神采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