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为:贤人境地
“故事编得一点不出采。我就不晓得产生过这类事。”粉面公子带着几分不悦地说道。
但活了数万年不成能统统的零琐细碎的东西都留在脑筋里。来临到哪座“女娲庙”露个脸,对女娲来讲是很浅显的事儿,不敢包管每一次“显圣”影象都很深。
比起这些粗鄙不堪的玩意,那位国君在女娲庙吟的那首“渎神”诗,的确能够归入“端庄八百”的行列。
“听好了。”梓星背着两手,缓缓吟道:“梨花带雨争鲜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行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宝贝:江山社稷图
绝色女子听了这诗,渐渐回味着诗中意义,神采由白转红,由红转青,由青转黑……
梓星大大咧咧,很不敬地伸手指着“女娲圣像”,笑道:“我说这个女人脾气不好,你还真别不信。有一名国君,在‘女娲庙’看到她的圣像,被吸引了,就吟了几句诗。成果这女人暴跳如雷,找了三个修炼千年的妖精来祸害他。你说,她是不是鸡肠狗肚谨慎眼?”
敌对权势:殷商(准)
名誉:1000万点
梓星笑眯眯打量着面前人备受打击的不幸相,内心道:“哼,小样!你这个女娲的死忠信徒,脑浆都固化了,连一首调度糊口情味的打油诗都架空。哥吟这首《红楼梦》中薛明白痴的‘无敌夺命诗’给你听,看你还好不美意义向女娲打小陈述。”
梓星作梦也想不到,面前的粉面公子就是“一首诗结仇事件”中,另一名当事人。
这类狗屁不通的东西也叫诗吗?
绝色女子不晓得梓星这是被心口处又麻又痒的滋味给闹的,还觉得这家伙得了隐性“品德分裂症”。她很不利地撞上了他的病发。
遵循糊口知识:伤口愈合、新肌发展时,会有痒痒的感受。
之前读《封神演义》时,他感觉纣王这哥们吟的诗,要文采没文采,要意境没意境,要哲理没哲理――整一个“三无产品”。他操心记那劳什子干吗呀。
梓星打量着脑门仿佛还在冒烟的绝色女子,暗想: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修真者吧?并且出身修真大派,随师长见过女娲。今后,大好青年沦为女娲的死忠崇拜者。哎哟,糟糕了。真是那样,得撤销他向女娲“打小陈述”的动机才行。
当年目睹故里被位列“十二祖巫”之一的癫佬一头撞毁,绝色女子遭到的震惊,跟现在这首歪诗带给她的激烈感受,能够摆列前两位。当年是被天塌地陷的景象吓得要死;现在,则是恶心得要死!
手伸到一半又愣住了。梓星俄然想起来了:如同有一万只蚂蚁爬动的部位,不恰是他少了一颗心脏的部位吗?
梓星张大嘴巴定定地瞪着她。
绝色女子脸上的愤恚之色难消,一经梓星撩拔,顿时又肝火冲冲像打了鸡血。她大声嚷道:“一个精神凡胎君主,不过戋戋百年阳寿,竟敢做梦迎娶女神作老婆,接回皇宫轻渎!其心可诛,其言可爱!”
他下认识地抬手就要去胸部抓痒。
“就是在一首七言诗前头,别离安上‘女儿悲,女儿愁,女儿喜,女儿乐’四个前缀,意义要连贯、畅达;尾字再压个韵就好了。总之,也能够算是诗的一个门类。”梓星尽量用对方能了解的话来解释。
俄然一阵暴风刮进了庙里。
就在梓星洋洋对劲之际,忽觉左胸传来一阵奇痒。典范的乐极生悲。
独一可取的,就是阿谁木雕涂彩的“女娲圣像”,一看就晓得出自名家之手,很见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