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顺已经有点摆荡了。这厮看上去个是有钱人物,留着他的命,转头管他的家人朋友索赎金,不比吃一顿人肉醒酒汤划算?

“可惜郓城宋江,死在这里。”

可惜这个期间没有女跪男的端方,就算是当街撞见天子,也只是个万福便可。潘小园正揣摩着要如何万福才得体,只听扑通一声,宋江也跪下了。

四周一阵哄响,全都是诸如“宋大哥快起来!”“兄弟们当不起!”“大哥和智囊神机奇谋,我们不过是服从批示罢了!”

“可惜宋江死在这里。”

宋江约莫不过是顺带给武松做小我情,他才不在乎盗窟里多一张用饭的嘴。

第二天,就有个小喽啰来找她,说武松大哥有请。

母夜叉一走,十字坡就乱。这也直接证了然孙二娘伉俪开店时的手腕。是以她说这事的时候,语气带着七分对劲,三分打趣,仿佛只是死了十几只鸡。

宋江。

但是宋江不但没给她登门赔罪的机遇,那天烧她店面的黄胡子反而来登门赔罪了。拎了一盒子鸡,一盒子鱼,跑到女营来咣咣咣的叫门。

燕顺气不打一处来,没见过这么不共同的受害者!一挥手,“给我剖了!”

说着眼神一睨,很有“不谅解咱俩就比试比试”的意义。

作为全梁山上独一和宋江拜过把子的男人,武松这报酬非同普通。十字坡上世人本来大部分还都不熟谙他,现在一片窃保私语囊括大地,全熟谙了。而宋江一句先容的话都没说。

“喂,兀那黑男人,你端的姓甚名谁,是那里人?如果你给家里写封信,给俺们盗窟送一千贯钱,俺们就饶你性命!”

燕顺撂下几盒吃食,便即告别。

晓得这下祸闯大了,赶紧派小喽啰把两个小弟敏捷叫来,一起跪下叩首赔罪。

……

他追着宋江上了梁山,发誓戒了人肉——倒也没走火入魔——还把两个小弟也拉去一块入伙,甚么事情都冲在最前头。

他偶然候也想把这坏风俗戒掉,但不知是心机感化,还是别的甚么,一旦下决计不再吃人肉,就莫名其妙的浑身有力,肌肉酸软,精力委靡,还真像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小的们,快脱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炖一锅醒酒酸辣汤来!”

包含武松。

等他走了,孙二娘脸上的笑立即消逝殆尽,嫌弃地扒拉扒拉那盒鸡,又掀起那盒鱼的盖子,用力闻了闻。

燕顺怒了,夺过刀,叫道:“我亲身来!看不把这哑巴捅出个叫喊!”

燕顺的故究竟在已经传遍梁山,成为一桩关于有眼无珠的典范案例,不时的被人提一提。传闻当年宋江路过清风山,因为边幅平常、穿着浅显、随身财物显眼,让一群小喽啰横拖倒拽,捉到了山上。当时的山大王头子就是燕顺,见了这个行货,顺口问:“这黑矮男人是谁啊?”

她头也不抬,冷酷兮兮的问:“你来干甚么?”

全都齐声叫:“大哥!”

燕顺感觉挺没意义,便催促着把这男人剖了做醒酒汤——这个吃人肉的风俗实在也不能怪他天生变态。十几年前,燕顺初练武功的时候,不知被哪个江湖骗子带上了歪道,说他的工夫过于邪肆霸道,必须经常服用人的心头热血,才气制止走火入魔。科学的燕顺不敢信其无,这才开端战战兢兢地杀人,最后混得一个落草为寇的结局。

总之这一次,她被坑得不浅。但让她略微安抚一点的是,这类运气不独她一份。

倘若本身真留在十字坡,这一套“见面礼”,本身有多大的存活率?

之前潘小园不太懂,为甚么统统梁山豪杰,不管是如何被坑蒙诱骗上的山,为甚么都如此的断念塌地。现在她明白了。听完陈年旧事,她深切地感遭到,和燕顺比拟,本身应当珍惜面前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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