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超是纯粹的东北人,别说采藕,二十来年的人生中,吃藕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碰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恰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顾。”
“恰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苟超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白山子熟门熟路地往外挤发酵好的汁液,这活现在都归他了。之前张小四也帮过苟超,不过张四郎应当比苟超这具身材大上一两年,而白山子差未几应是同龄。
苟超平时起的早,又处在长身材的时候,一贯是吃三顿的。只是早晨要接二蛋返来,而白山子总喜好陪他同去,不爱在家做饭(←苟超估计他也不会做甚么),以是一家人老是很晚才气把饭吃到嘴里。
这时候用饭的恐怕也就苟超一家了。大多数村里人已经规复了两餐制,而极少部分的实施三餐的人家也都赶在太阳落山前吃晚餐。
那少年卖糖也有些本领,开端的时候也是一天就能卖出一罐。但是他不像苟超,只要气候好就每天都去卖糖,如许市场的接受力度就有所降落,如无不测消耗,就要两天赋气卖光一罐。
几人用饭时,要么是蹲在当作桌子的大石头旁,要么就捡个石块儿坐坐,桌椅板凳是一概没有。
白山子这回又打了两只野兔并三只竹鼠,还攒了两副蛇胆。
可又听童娘子先容了老菱的吃法,且这时候的菱角更易储存,就想着后天必然抽时候去学学采菱角。
院中只余白、苟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谈天声配着大黑小黑的哼哼声,伴跟着麦芽糖的清甜香气,逐步进入喧闹的深夜。
只是一向忙着熬糖卖糖,还要上山下田,就错过了采菱角的最好时候。
而白山子就如潭水普通,除了和本身比较话多外,大多时候都安温馨静,用当代的描述词来讲,就是比较高冷。
没想到人家底子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宝贵外相翎羽的店铺。
玉轮更加的圆润了,温和的月光打在白山子身上,使得他□□在外的肌肤出现莹白的光晕。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借着月色和灶堂里的火光,三人围在院里的大石头边吃起了晚餐。
让白山子去县里也好,本身恰好和村里人一起学学如何采菱角,采莲藕。
见白山子又霸着兄长聊的欢,二蛋早早就抱着小蛋进屋睡觉了。
他打猎的伎俩和张小四很不一样。
白山子闻言一愣,明显没推测另有这么一出,只好硬着头皮承诺了。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谙的多。
要按苟超的思惟,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期间又不像后代,野生资本希少,消耗者大多崇尚野味。
苟超想了想,说道:
苟超再次吐槽了一遍本身的小矮个。
不过,因一向以来买卖都不错,少年办事也大气起来,不再一罐一罐的上货,这几次都是两三罐的订货。
苟超倒不怕白山子找不到讨论人,那次两人去县城,专门给他做了先容,就怕本身哪天脱不开身,还得让白山子帮手送货。
“前次那孩子领了三罐,加上这回的定金,一共要收270文钱。咱家糯米已经不敷了,四周的村落我也换得差未几,这回你就顺道买上十斤。”
泛红的菱角拿在手里,左看右看还真像大话西游里牛魔王头上的大角。苟超摸索地吃了一个,发明和栗子有些像。
可儿总要入乡顺俗,何况还是多两种粮食的大事,天灾年份没准能够拯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