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家的孩子早当家,做饭甚么的对北风来讲不在话下,拿出买好的做菜调料,很快一道香喷喷的红萝卜烧鸡就出锅了。
刀锋划过至公鸡的脖子,一股滚烫的鲜血溅在北风脸上。
至公鸡则是没想到本身一转眼就被钓上来了。
北风有些等候的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中,顿时一股没法言喻的味道在口中发作!
不过明天要先去买一口小冰柜了,不然现在的气候鸡肉要不了多久就会变质了。
北风俄然感受有些不妙,转头看去,五彩斑斓的至公鸡正伸开翅膀,扑闪着冲本身冲来。
“咯咯!”
空中上鸡毛纷飞,鸡血到处都是,至公鸡终究倒在地上,不再挣扎,唯有鸡腿不是的抽搐两下。
“咯咯!”
北风是完整没想到竟然能从井里钓上来一只至公鸡。
这把菜刀和超市里卖的分歧,这把菜刀是本身供应质料,然后请村庄里打铁的人打造的。
烫了几分钟,北风开端拔毛了,被烫过的至公鸡身上的羽毛悄悄一用力就拔下来一大片。
“咯咯!”
“唔?太好吃!”
北风不怀美意的打量着至公鸡。
本来是整只鸡一起倒吊着烧的,但这只鸡太大了,北风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至公鸡大声叫着,听在北风耳中像是在对劲。
北风二话不说接着夹了一大块鸡肉吃了起来。
可谓鸡逢丧事精力爽啊,至公鸡举头挺胸,神情傲岸,像是在巡查本身的领地。
北风来了脾气,回身就往厨房跑。
然后用刀把至公鸡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用厨房堆积的干稻草来烧鸡块上的绒毛。
“这么大一只公鸡,得吃多久啊?看起来就是很好吃的模样。”
至公鸡则是在前面紧追不放,宅子中一头一米多高的至公鸡追着一个成年男人跑,有种莫名的喜感。
“嗯,先把钩取了。”
井水长年清冷,也幸亏现在大夏天的,就算是早晨气温也居高不下。
“找到了!”
很快鸡肉就打理好了,北风开端生火做菜。
固然几年没有效过了,但还是锋利,只是刀身上多出很多铁锈,卖相不好罢了。
看着四五十斤,有本身半个多身高的至公鸡朝着本身扑来,北风吓得拔腿就跑!
北风直接把至公鸡扔进锅里,锅是之前乡村的大锅,比沐浴盆还大的那种,就是如许也才堪堪放下至公鸡。
刀背更加丰富,提在手中也很有分量。
月色下,北风看着被本身钓上来的至公鸡,一鸡一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都是一脸懵逼。
洗漱好了,北风回到房间,开端铺床之类的,睡觉前最首要的事情就是点上一盘蚊香。
“操!好大的力道!”
北风摸了摸本身涨鼓鼓的肚子,感觉本身还能够吃一碗!
等把卫生打理的差未几了,大锅里的水也烧开了。
开打趣,平常家里养的至公鸡追着人啄已经很可骇了,何况是这头至公鸡,那喙的确如鹰嘴,北风毫不思疑,被啄上一口本身就能少块肉!
北风摸着本身后背的几道血痕,冷静的想着。
北风一时不察,被至公鸡一爪子拍在背后,打得北风一个踉跄。
“咯咯!”
这早晨北风梦到了很多人,很多事。
北风不闪不避,提着三四十厘米长的菜刀就朝着至公鸡砍去!
北风伸出筷子,在菜盘子翻了起来,成果除了红萝卜还是红萝卜。
“小样!再如何短长还不是要成我的盘中餐?”
“小样,我还不信我就被一只鸡给欺负了!”
“去死!”
北风伸手扳开至公鸡的喙,费了一番工夫,才气鱼钩取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