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流寇 > 第九十四章 侄死叔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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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广远的新二营随他一同驻守宝应城,陆四还给侄子配了一个助手,就是那天在漕院和李士元部叛军厮杀时救了他一命的李思。

广远惊住,他但是想都没想过老叔竟然要和他分开。

宝应城上新插的“淮”字大旗在北风中“呼拉”刮着,大旗不远处有一片血泊,另有没来得及清理的碎砖。

在城门送老叔解缆时,广远忍不住叫了一声。

广远听的有点发懵。

“乱世也好,承平也好,要叫百姓听我们的话,毫不能单单用刀,还要用脑。我们淮军不是那些牲口官兵,我们就是官兵屠刀的受害者,以是我们毫不能成为侵犯者。只要让百姓不挨饿受冻,把他们当人看,他们就不会反我们,明白吗?不然你杀掉一个领头的,另有别的领头的,每天有人抵挡我们,我们又如安在这里安身?”

李思是山东人,和大部分从戎的大字不识一个分歧,这个李思小时候读过四年私塾,其家还是本地的小地主。

“鱼米之乡”的最大好处,就是哪怕官府的苛捐冗赋再多,百姓都不会饿死,因为那一条条河道内里稀有不尽的鱼虾和水生食品。

陆四只在宝应城逗留了两天便解缆向南边的高邮进军,破高邮以后就是扬州城了。

“杀光官绅有钱人,光靠着我们有刀,百姓就能听我们的?当初运河工地官兵分歧样有刀,为何我们勇于抵挡?”陆四持续出题。

说完,陆四的视野从运河收回,凝神看着侄子,“我要你留在宝应,替老爷我守住这座城。”

广远吞吞吐吐,终道:“老爷,我如果守不住如何办?”

“这个?”

留侄子广远镇守宝应,是陆四深思以后的成果。这座城地理和军事意义太太严峻,他实在不放心让别人留下来。

广远点了点头,将双拳紧握,重重对老叔道:“老爷,你放心,我必然给你守住这里,哪怕死...我这个侄子也先死!”

广远脑筋有些乱,半响才想起在淮安城吃早餐时老叔曾对他说的话,忙道:“因为现在是乱世。”

百姓喜外不喜城,便是因这宝应乃至全部淮扬地区为“鱼米之乡”的原因。

广远总算是在老叔的不竭教诲下,贯穿了一点“造反”精力,而不是简朴的冒死精力。

“我们有刀,他们没有,嗯,”

不过,这只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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