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这是马粪,骊龙马群就在这四周了!”当他弯下腰,用棍子翻开草丛中一团玄色小球状的东西,奋发道。
微微一笑。
站在冰草丘顶,能够看到针茅丘的山坡上,骊龙马群又重新开端落拓吃草。草场的范围从羊草丘连绵到针茅丘,以及半个苜蓿丘。苜蓿丘到冰草丘的山坡,杂树开端增加,牧草逐步减少。
“都是玄色的马,应当是骊龙马!”
就是将带来的扈从骑士和海员,分红四队,从四个方向逼近骊龙马群,形成骊龙马群进退失据,慌乱后打乱阵型。然后李斯特直接冲畴昔,骑上马王,开端顺服――对于精英大地骑士来讲,顺服一匹马,手到擒来。
“庆祝大人,获得更加神骏的坐骑!”
没有天然的避风良港,最合适建立海港的,就是昨晚停靠的阿谁岩石船埠。但很难停靠大型海船,船埠的水深不敷,像鲜花号这类中型商船,都显得有点勉强。
李斯特已经看到今后,骊龙马在四座山丘之间,来回奔驰的富丽画面。当然,现在不是设想的时候,他与马库斯合计一番,打算好如何顺服马王。
不知多久后,马王低下了它傲岸的头颅,任由李斯特骑乘、差遣。
“将这里的杂树全数砍掉,培养牧草,扩大骊龙马群的范围。”
“看清楚是哪一匹?”
马库斯等人没有坐骑,只能跟着小跑。半晌后,一行人顺利超出杂草丛,来到山丘的另一面。不需求望远镜,便能够看到,远处的山坡上,一群玄色的野马,正落拓的吃着草,非常舒畅。
又半个小时畴昔,马王一点没有停歇的意义,还在满山坡乱窜。比起当初顺服骊龙马,马王明显更强健,更有耐烦。
人马角力。
“确切比骊龙马更强健、高大。”李斯特接过托马斯递来的手绢,擦了擦汗,又扔归去,语气中有粉饰不住的镇静,在马王的脖子上摸了又摸,“看到它额头的紫红色毛发吗,这像不像是一道闪电?”
一匹、两匹、三匹……整整有三十七匹黑马。
“先标记一下,别离叫羊草丘、针茅丘、苜蓿丘,以及脚下的冰草丘。”李斯特很不负任务的为四座山丘,起了名字。
他乃至故意机哼着一首歌:“扭转,腾跃,我闭着眼……”
“看清楚了,大人,马王就是那匹额头有一点紫红的黑马,它的马鬃最长,个头也最高,我感受比大人的骊龙马,更神骏。”
“很简朴,我们打单马群,领头的那只就是马王。”
但终究成果,仍然是臣服。
没有太多技术含量。
步队持续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