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到最后叶如诗还是交代了一句道:
“甚么,这一根钗子竟然是张洵本身的。”
“这东西是不是杜鹃平时戴在头上的。”
秦白本来还觉得叶如诗会多说几句,没想到竟然就这么简简朴单的承诺了下来,让他倒有些震惊,不过一想也是,这是明朝,并没有像21世纪一样有窥伺物证上指纹和DNA的前提,以是不存在有对物证有极高保管要求的前提。
“花姐,先告别了。”
老迈爷叫做白伯,年青的时候是都城里驰名的银匠,不过年纪大了以后,跟不上潮流,以是他的技术也就垂垂式微了。
“算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秦赤手内里攥着钗子走进了店里,这店铺里的陈列很简朴,除了两排用来揭示货色的架子以外,就只要一个制作银器的东西台,那边上还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迈爷。
说完话,秦白又看了看死者脖子上的梅花钗,问叶如诗能不能让他把这东西带走。
那店面很老,并且从门口往里看买卖冷僻的很,开在这么偏僻的位置,估计平时压根就没有甚么人帮衬过。
一下子证据确实了,秦白心头一凉,杜鹃的贴身之物,被别人用来做杀人东西,这证明杜鹃也出事了。
“有点印象,仿佛是个读书人,不是特别有钱,但是对这根钗子要求很高。”
“你可别忽悠我,如果费尽周章破不结案子的话,老娘我我可不放过你。”
就在心灰意冷之际,秦白瞥见街角最偏僻的位置,另有一家叫做白记的金饰铺。
“明天你把张洵身边熟谙的读书人都叫巡捕营来,我到时候去那边找你。”
“那可多了,杜鹃但是头牌。”
白伯固然年纪大影象力不可,不过幸亏有做记录本的风俗,从东西箱底下翻出了一本记录客户要求的本子,翻到了最后几页,上面鲜明写着客户的姓名和住址是张洵,胭脂厂胡同,大明嘉靖二十三年正月,制银钗一根,上有梅花二朵,并嵌珊瑚,人为一两二厘。
“臭小子,明天没弄明白,就洗洁净屁股来花满楼的男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