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谦善!
秦奋的嘴角勾起,脸上暴露一抹浅笑,活脱脱就像一只老狐狸。
“爹爹,你明显和我一起尿尿,如何不承认了?”
“爹爹,儿臣也想喝酒,请您答应!”
此时,跪在地上读书的程逸闻言,嘟了嘟小嘴巴。
看来,这小子比来确切进步了很多。
程铮正在自家院子里盯着小儿子写字。
他平时夙来喜好喝酒,当传闻另有如此甘旨的烈酒后,便派家里的下人去买酒。
小儿子从小奸刁,功课差得很,但自从得了白纸后,像是打通了任督人脉,功课也垂垂好了起来。
现在,在没有人催促的环境下,竟主动坐在院里,开端学习了起来。
挖了一个坑?
他是个大老粗,大字不识几个。
话几声清澈的巴掌声传来。
有辱斯文呀!
“爹爹,儿子再作一首诗,如果不错的话,请您同意,让儿子也尝尝烈酒的味道。”
程铮闻言,脸上一片欣喜。
程铮越想越气,拉过程逸的屁股,来了几巴掌,心头的郁积才减缓了一点。
“是吧,我也感觉我儿天赋极高,短短几天时候内,就学会了作诗,这都是夫子的功绩。”
这不是拉屎的前奏吗?
当发明逸儿开端看书的时候,他的眼睛都发亮了。
“爹爹,我这首诗的名字叫《雪天》。”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两小我对视一眼,眼睛里都是对对方的赏识。
短短几天的时候,他的儿子竟然已会作诗!
夫子顶着一头白发,低着头,恭敬道。
程铮打量的目光慢悠悠地落在夫子脸上。
想到这里,他感激似的看向程铮,拱拱手,“多谢将军!”
“来人,送两瓶烈酒给夫子带归去。”
但是下人列队排了两天两夜,还是没有买到一坛烈酒,真是叫人唏嘘!
“畴前有只猪,不爱看书,看书不识字,越看越胡涂;畴前有只狗,爱喝酒,喝完耍酒疯,被人咬了手;畴前有只羊,爱跳墙,终究跳畴昔,墙外是头狼。”
“儿子在看《诗歌三百首》,作了一首诗,您听听,儿子的诗如何?”
“来,大声读出来,让爹爹欢畅一下。”
公然,在听到烈酒的那一刻,夫子的耳朵动了动。
烈酒在京都城火了大抵有十几天!
他不明白,他教过的门生这么多,个顶个的优良,为何这小子如此冥顽不灵?
被打的程逸嚎啕大哭,眼眶通红,大颗大颗的泪珠从他的脸上落下来。
“说吧,你想要甚么犒赏?”
仅仅十几天,就在京都城翻开了着名度,一瓶难求!
看来,白纸的结果果然是立竿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