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之宝,这个对男人来讲很首要,乃至比性命还首要,周宇不成能因为一点点好处就毁了本身的平生,另有风维雅的平生,想想今后,他们再生长的话,那就是要做羞羞的事。
狼王率先建议进犯,口中火焰喷薄而出射向周宇,在火焰离口的时候,狼王身形明灭,敏捷地避开仗焰,绕着火焰前行,朝周宇的方向奔驰。
不过就算是如许,周宇也够呛的,身前背后一道道伤口,鲜血汩汩滴落,周宇强忍着疼痛,朝狼王扑畴昔。
算在狼王统共有十二头,现在还没死的就只要赤目狼狼王一头,别的的不是被周宇用石头砸死,就是被他利用暗劲一拳震碎内脏而死,各处都是赤目狼的尸身,当然另有那匹骏马的白骨。
二者都是以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体例再决一死战,周宇也管不了那么多,杀了狼王获得头上的兽晶才是首要事。
周宇做出这个行动的时候,像是本能反应,并不是说他本身成心为之,而是一种从骨子发披收回来的。
此时狼王获得略微的停歇,对那其他的赤目狼收回教唆,其他的赤目狼获得狼王的指令,像恶虎扑食般朝周宇扑过来,周宇左闪右闪,躲过部分赤目狼的进犯,还是有少部分的赤目狼的进犯,身上添上一道道的伤口,身上的衣服褴褛不堪,还好这些进犯都是伤及皮肤并没有真正伤到周宇,不然就算周宇不死也是半残。
狼王仰天长啸一声,避过周宇掷出的石头,但却避不过周宇的拳头,被周宇一拳砸中,身子横飞出数米,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陈迹。
一人一狼扭打成一团,没有高深的技艺,没有眩眼的功法,有的是最为简朴的肉身厮杀。
而凶兽的体质都比人类的体质要刁悍数倍,面前的这头赤目狼狼王的体质虽不如周宇那般刁悍,但凭着头上兽晶收回的进犯,足以跟周宇对抗,再加上另有十头赤目狼的围攻,周宇完完整全处于下风。
呀…周宇完整放开,现在他不管受不爱伤了,他现在只要独一的信心就是杀死狼王,然后找个处所好好歇息一会,现在他身心怠倦,已经有力再战了。
这么轻易就砸死一头赤目狼,看来这些赤目狼也不难对于嘛?
手上这块兽晶真是来之不易啊,为了这块兽晶周宇不吝冒着生命伤害,浑身是伤,现在他身材出现一阵有力感,有种想倒地就睡的打动。
“嗷!”
周宇感遭到背后一凉,回身拳头轰去,拳头和狼王的另一只爪子碰在一起,一人一兽,一个对碰就立即分开,周宇额头排泄一颗颗黄豆大小的汗珠,汗水流进眼睛,有种刺痛的感受,周宇的眼睛在汗水的刺激下渐渐充满血丝。
周宇单脚挑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嗖地一声将石头投掷出去,石头快速划过,收回吱吱声,周宇也向狼王冲过,双拳紧握,眼神冰冷。
周宇气愤地看向狼王,无耻的混蛋,偷袭那里不好,竟然想偷袭我的传家之宝,更可爱的是周宇从狼王的眼中看到对劲的神情。
尼玛!周宇恨不得冲上前对着狼王来招猴子偷桃,让狼王断子绝孙,如果狼王能够开口说话的话,周宇必然会跟狼王筹议,咱这是存亡决定,不消这类下三滥的手腕行不?如许有损你漂亮的伟姿。
这时周宇内心开端悄悄庆兴:还好这头狼王只是灵智初开,聪明应当跟四五岁的孩童一样,只懂一点点,如果让狼王的灵智再增加一点的话,那周宇恐怕就命要休已。
狼王身子翻滚,强有力的尾巴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