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本日太困,先更3K。
“皇宫以内,有一处暗道,是当年我当太子之时父皇奉告我,知者甚少,我命人在这里修了酒铺,算是留条后路。唉!”
血衣族人身材有个特性,就是右手小指通红,呈赤色,系修炼神蛊之术而至。在半年前,全部血衣族遭到搏斗,今后在大陆之上消逝。
有孺子奉上香茗,萧金衍对茶不感兴趣,他眼睛打量着酒铺,看到了一坛坛的赤水酒,堆在角落里,食指大动。
刚走到门口,陡生剧变。
吕凡人卖力府内保卫,有刺客混入府中,他作为头领竟浑然不知,心中起火,上前便是一巴掌。那女刺客不吃力,当场脸上一片红肿,鼓了起来,鲜血顺着嘴角留下,女子嘴角血舔洁净,双目射出仇恨的火焰。
在姑苏城时,李孀妇在街头卖菜,言语非常刻薄,但倒是刀子嘴、豆腐心,每次萧金衍有难处时,经常来布施本身。没想到,当年一别,竟是永诀。
他也将酒一饮而尽,持续道,“宝玑那厮,不知如何获得了我和李先生在姑苏动静,就鼓动我二哥来找李先生决斗,将我迎回西京,一起之上,说得天花乱坠,我失智多年,倒也信赖了他,一回都城,起兵反叛,对外号称暴毙而亡,把我推上了皇位。谁知,他狼子野心,底子就是让我坐在京中,成为一个傀儡。唉!”
萧金衍也听过一些传闻,“攻打大明之事,也是他的主张?”
宝玑王问,“谁教唆你的,说出来,本王放你一条活路!”
未几时,有身穿黑披风、头戴斗笠之人,从后院排闼而入,道,“萧金衍!”
统统毫无防备。
砰!
萧金衍恨然道,“如有机遇,我必杀他。”
楚分袂听到这话,眼神当中射出一股冰冷的神采,他双目通红,沉声道,“来都城后,她怀了我孩子,即将出产之时,却莫名得了怪病,没撑得住,畴昔了。”
萧金衍在西京并没有熟人,来这里之事,除了古邦族人,也未有人晓得,本不想理睬,但一想如果与宇文霜有关,岂不迟误了大事?想到此,他换了一身衣服,比及子时,来到了三里坊。
萧金衍来的路上,听阿里兄弟先容过,全部大楚王朝,有三大王庭,九大部落,还稀有十个小族,每个部落、族群都各有特性。血衣族在大楚王朝人丁希少,权势最弱,但精通神蛊之术,并且是草原上最陈腐的民族之一,以是萧金衍对此印象极深。
一年多未见,楚分袂养尊处优,身材有些发福,脸也圆润了很多,不过神情却有些低沉,不似刚分开姑苏城之时那般意气风发。看来,果然如阿里兄弟所说,这位当年沿街卖酒的老朋友,现在的大楚国天子,日子过得并不如何舒心。
楚分袂分开姑苏时,李孀妇也跟着他一起分开,转眼已经一年。
一名端着酒盘的婢女,斥道,“狗贼受死!”从酒托盘上面,抽出一把匕首,蓦地向宝玑王胸口刺了畴昔。
回到古邦会馆,萧金衍翻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子时三刻,古邦会馆南三里坊酒铺,盼晤!”
楚分袂道,“没有,就算有,又能如何?”他又叹了口气,“八个月时,她曾找太医给她评脉,太医说她怀的是男丁,过了几日,就抱病死了。莫非只是偶合嘛?”
萧金衍表情沉重,他将酒壶拿起,一饮而尽,很久,才问,“有证据吗?”
萧金衍看到了李家陈酿的酒铺,心中顿时生出一股熟谙的感受。只是,深更半夜,酒铺早已打烊,萧金衍想了想,还是上前拍门。